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政法频道 > 法律服务

青岛市法律援助中心荣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来源:大众网   作者:   2016-12-28 18:08:00

关键词: 青岛市;法律援助中心;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大众网青岛12月28日讯 近年来,青岛市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有关要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为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做出积极贡献。近日,司法部《关于表彰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司发通[2016]92号),青岛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这是市法律援助中心继2001年获得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称号后第二次获此殊荣。

  一、“一站式”服务窗口快捷便民

  为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市法律援助中心于2014年按照省级规范化标准,建成投入使用市级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制定完善《青岛市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工作制度规范》,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接待、咨询、受理、审查、指派、归档等“一站式”服务,树立了法律援助良好形象,中心先后被评为青岛市文明服务示范窗口、青岛市“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二、广覆盖服务网络日臻完善

  设立全省首家地市级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全省首家地市强戒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市劳动仲裁院、基层法院、交警、信访部门、驻青部队设立71个法律援助便民岗(点),在40家律师所设立法律援助受理点,在工青妇老残等部门建立联络机构,推出“李霖法律援助工作室”等特色社区工作站点;加强刑事速裁律师值班试点工作,指导办理全省首起刑事速裁法律援助案件;构建完善了市、区(市)、镇(街)、村(居)四级服务网络,向低保家庭和一、二级残疾人发放了13.6万张《法律援助卡》,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打造形成了“城区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使困难群众足不出村镇即可获得免费法律帮助。

  三、全方位办案评估成效显著

  创新形成以“专业律师承办、一案专人监督、全程跟踪评查、案件集中评议、质量效果挂钩”为主要内容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机制,被司法部予以刊文推广。中心在全省首推法律援助重大疑难案件专办机制,公开招聘10家律师所组成疑难案件专办团队,实施合同制管理试点;制定《法律援助案件卷宗目录指引》,组织全市法律援助案件卷宗进行集中观摩展评;开展全市法律援助服务满意度调查,受援人基本满意以上达到99%。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连续两届入选司法部《全国百优法律援助精品案例》。

  四、惠民生援助门槛不断降低

  2012年,出台文件将全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由低保标准放宽为城市居民最低工资标准和农村居民上年度人均纯收入标准。2013年,出台《青岛市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办法》,在全省率先开展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工作;与市老龄委共同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对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免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审查。2015年《省条例》修订后,中心又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做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审查工作意见》,与民政部门的大救助平台实现对接,规范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机制。同时,市法律援助中心还与市中院、市残联制定《涉残疾人案件维权联动工作机制实施意见》,构建涉残疾人案件维权联动机制;与青岛警备区司令部联合出台意见,拓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覆盖面。法律援助办案数量由2008年的3679件增加至2015年的7546件,案件数量以年均15%的速度递增,办案数量连续多年在全省名列全茅。

  五、信息化服务平台成绩斐然

  2012年9月10日,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全省率先开通 “青岛法律援助”官方微博,发布法援信息、进行普法宣传、引导社会舆论、展示中心形象,微博粉丝数曾位居山东司法政务微博影响力风云榜前列。2014年2月25日,我市又创新开通全省首家法律援助官方微信平台——“青岛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平台每天为公众提供及时、实用的法援信息及法律小知识,通过“清早问候”“12348在线律师信息”“法援工作动态”“天天普法”等原创版块,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为群众提供服务,这一作法得到省委常委、青岛市委书记李群同志的肯定批示,全市7家新闻媒体进行了集中采访报道。2015年,市法律援助中心上线青岛市法律援助网网站,开通法律援助手机报,构筑形成了包括微博、微信、网站、12348专线、邮箱、QQ群等现代信息网络宣传服务平台。

  近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倾情服务困难群众的工作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作为从全市遴选出来的4家先进典型单位之一向社会推介,并专门组织拍摄了专题宣传片在电视台播出。市法律援助中心先后荣获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第一届“全国敬老文明号”5项全国先进荣誉,全省优秀妇女维权岗、山东省双拥基地十佳单位、全省残疾人维权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敬老文明号等10余项省级先进荣誉,青岛市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优秀单位、青岛市妇女维权服务示范站等80余项市级先进荣誉,市法律援助中心累计收到群众赠送锦旗50余面。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勇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