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摩托被扣闹市纵火 6小时后投案自首
来源:红网 2015-06-08 09:51:00
摩托车燃烧现场,民警疏散过往行人车辆。记者 彭宁 摄
(团结报记者 彭宁 通讯员 彭艳君)6月6日,吉首市团结路与人民路交会天桥下五交化交警岗亭外,一男子因摩托车被交警扣留求情不成,纵火烧车,导致共5辆被扣留的摩托车全部烧毁。6小时后,该男子主动到吉首市公安局乾州派出所投案自首。事发地所在红旗门派出所连夜侦办,以涉嫌放火罪对该男子立案调查。
当天10时30分许,该男子驾驶一辆无牌男式摩托车从团结东路由东往西方向行驶。因违反禁令标志行驶,值勤交警将其拦下后带至五交化交警岗亭进行盘查。经查,男子姓田,29岁,乾州人。因无法提供摩托车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与车辆交强险手续,交警依法对田某的摩托车进行查扣。
田某现场向民警求情,要求放车。多次遭拒后,眼看交警拖车到达岗亭外准备对扣留的几辆摩托车实施拖运,田某转身离开岗亭,趁交警不备,快速走到自己摩托车旁,拔掉油管并用打火机点燃后逃离现场。摩托车迅速燃烧并引发了旁边扣留的另4辆摩托车同时燃烧、爆炸。
面对此危险状况,岗亭内所有交警立即全员上路,对天桥底下的行人与车辆进行疏散,并拨打110、119请求派出所和消防大队支援。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帮助疏散群众,同时展开调查走访。随后,消防大队也赶到现场扑灭了火势。除5辆摩托车全部烧毁外,现场无人员伤亡。民警立即核实受损车辆信息,联系相关车主,同时根据掌握信息对嫌疑人展开侦查追捕。
17点30分,经家人劝说后逐渐醒悟的田某主动来到乾州派出所投案自首,并表示对自己冲动行为的后悔及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随后,田某被移交至红旗门派出所,民警连夜对案件进行侦办。
吉首市公安局副局长、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石泽辉在案件侦办现场表示,公安部门将继续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希望市民遵守交通规则,增强法律意识,勿因一时冲动铸成大错。
责任编辑:赵晓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