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协商离婚起争执 丈夫抠掉妻子眼获刑七年
来源:齐鲁晚报 2015-06-04 13:57:00
菏泽一对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后妻子起诉离婚,法庭调解未果后,双方再次相约商量离婚事宜时,因言语不合起争执,丈夫竟用手抠掉了妻子眼睛,最终,经法院判决,男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七年。
孙某和王某本是夫妻,后两人因感情不和分居。分居期间,妻子孙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014年9月的一天上午,在法庭就二人的离婚诉讼调解未果后,当天下午,两人又相约商量离婚事宜。在协商过程中,夫妻二人因言语不合发生厮打,在厮打过程中,丈夫王某竟用右手将妻子孙某的左眼抠出,导致孙某左眼球被摘除。后经鉴定,孙某系重伤二级,七级伤残。
该案经东明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王某用手将被害人孙某的左眼抠出,手段残忍、情节恶劣,酌情对其从重处罚。本案系因婚姻家庭关系引发,王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酌情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判决:被告人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记者 邢孟 通讯员 王群)
责任编辑:赵晓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