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社会新闻

3月大男婴高烧卫生院就诊 注射后右下肢异样致残

来源:东南网   作者:夏岩缘   2015-05-07 14:34:00

关键词: 坐骨神经损伤 就诊 下肢 医疗过失行为 男婴

  四年前,福鼎的陈先生做梦都没想到,带其刚出生3个月的孩子到卫生院注射治疗发热,结果却造成孩子的坐骨神经损伤,致其右下肢不能活动。经过长达四年的索赔之路,近日,福鼎法院成功调解该起涉婴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原告获赔380000元。

  男婴高烧不退

  注射后右腿异常

  2010年12月,福鼎市民陈先生喜得一子,全家人都沉浸在喜悦中。2011年3月10日,刚满3个月的孩子突然发起高烧,陈先生妻子便将孩子带至福鼎市某中心卫生院就诊,初步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开药治疗一天后,由于高烧仍未退,3月12日,陈先生再次带孩子到该诊所就诊,根据患儿发热3天、咳嗽1天等症状,该诊所医务人员为其注射了具有抗菌、解热消炎等药理作用的“喜炎平”针剂。

  据陈先生回忆,孩子注射后回到家中仍哭闹不止,其后通过观察,陈先生发现孩子的右下肢有点异样,对外界接触没有反应,也不能活动。于是,2011年4月13日,陈先生将孩子送往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诊治,经该院诊断为右侧坐骨神经损伤。

  家属起诉卫生院索赔

  法院调解获赔38万元

  经治疗,孩子的病情并未有明显起色,看到仅出生3个月的孩子便要面临如此大的变故,陈先生怒将卫生院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福鼎市某中心卫生院赔偿损失。但经过两次调解,陈先生均对赔偿金不服。近日,福鼎法院再次对本案进行开庭审理。

  福建南方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写明,坐骨神经损伤多由股部或臀部火器伤引起,药物注射性损伤亦不少见,在本案中排除外伤等其他因素,可推断患儿右侧坐骨神经损伤与臀部肌肉注射有关。因此,卫生院在为患儿提供的医疗服务过程中确实存在注射操作不恰当的过错,而该过错与其右侧坐骨神经损伤有直接因果关系。

  据此,经承办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如下调解协议:被告福鼎市某中心卫生院同意一次性赔偿原告陈某残疾赔偿金、营养费等各项损失补偿款合计380000元。

  采访手记

  打铁还需自身硬

  加强防范医疗过失

  虽然这场历时四年的索赔之路终于尘埃落定,但对于这个家庭来说,艰难的旅程才刚刚开始。记者了解到,目前已经四岁的当事人小陈并不能像正常孩子一样行走,显然因这次医疗过错,无辜的孩子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打铁还需自身硬”,希望医疗机构在赔偿患者的同时,还要充分认识到医疗过失行为的危害,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强化法律意识,不要让此类医疗过失行为再次发生。(宁德晚报 记者 夏岩缘 通讯员 韩林)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晓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