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社会新闻

6岁男童坠入无盖窨井溺亡续 涉事施工方愿意担责

来源:郑州晚报   作者:   2015-04-16 14:02:00

关键词: 窨井 无盖 男童 大宝 建设单位

  ■“6岁男童坠入无盖窨井溺亡”追踪

  4月11日下午5点,6岁男童大宝(真实名叫星宇)在陇海路南关街口陇海高架桥下施工现场玩耍时,不慎坠入10多米深的窨井中。经42小时紧张搜救,大宝的遗体在10多公里外的王新庄污水处理厂找到,但奇迹并没发生。

  事发后市政府高度重视,除安排人员紧急救援外,并要求所有窨井产权单位排查隐患。

  坠井次日,大宝户籍所在地新密市曲梁镇负责人赶到现场安抚家人情绪。

  噩耗传来后,市政府立即组建善后小组。市建委、曲梁镇和南关街办事处负责人具体牵头,将大宝家人和工程主体建设单位中水电路桥陇海快速路工程BT项目总承包部负责人组织在一起,协商处理赔偿事宜。

  为了公正公开公平处理此事,善后小组邀请两家媒体全程参与、监督。本报为其中之一。

  昨日下午首次协调会前,善后小组王姓负责人表示,本着协调优先的原则处理,协调不成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同时依法协调,情与法相结合,不让大宝家人吃亏。

  协调会上,主体建设单位代表承认事发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有监管不到位的地方,并愿意为此承担责任,但大宝家人也存在监护不力的责任。

  各方都希望尽快达成协议,善后赔偿事宜尽早解决,让大宝早日入土为安,大宝家人也尽早走出阴影。

  当日大宝家属代表提出了赔偿诉求,主体建设单位代表未置可否,表示将请律师具体计算赔偿金额,之后再碰头商量。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刘宇昕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