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社会新闻

广东越狱犯同伙9年后落网 警方称当时不符通缉条件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张俊   2014-11-20 14:23:00

关键词: 李孟军 李明 落网 越狱 通缉

  清远市公安局19日公布,北江监狱越狱犯李孟军入狱前在清远犯抢劫杀人案的同伙李明,潜逃9年后被清远公安机关抓获。

  今年11月1日,在韶关北江监狱服刑的李孟军越狱,引起全国关注,经过相关部门追捕,李孟军11月2日下午落网。李孟军入狱系因其在2005年7月4日与李明在清远抢劫摩的司机而获刑入狱。案发后,李孟军被捕,2006年7月,经上诉,李孟军因犯抢劫罪最终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06年9月27日被投入北江监狱改造,越狱时余刑19年9个月。李孟军入狱后,李明一直潜逃。

  据法院对李孟军抢劫案判决书显示,2005年7月4日20时许,李孟军与李明在广清医院路口预谋抢劫摩托车司机财物,后李孟军和李明租乘被害人欧某驾驶的摩托车,当车行驶至广清医院正门东侧约200米处时,李孟军取出事先携带在身上的水果刀,首先向欧某腹部捅刺两刀,欧某弃车逃走,二李分别持刀追打欧,当李孟军和李明追到广清医院东面乡村公路南边的水渠时,欧某不慎跌倒掉进水渠,二李又朝欧的身上连捅数刀,还割了欧颈部一刀,并将欧身上的行驶证等证件搜走。后由李明驾驶欧的摩托车载李孟军逃离现场。摩的司机欧某被发现时已经身亡。

  据清远警方通报,2005年“清城区欧某被抢劫案”发生后,清远市清城区公安分局立即展开侦查,迅速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李孟军,经审讯后,发现李明有同案嫌疑,但根据当时收集到的证据,李明尚不符合通缉的法定对象条件,因此公安机关未对李明采取通缉的侦查措施,但清远市公安机关一直未放弃对李明的追捕,经过办案部门的不懈努力,日前已成功将李明抓获归案。 (记者/张俊)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刘宇昕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