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公交车内摔倒后死亡 家属索赔60余万元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4-11-19 09:05:00
中新网昆明11月18日电(王艳龙)昆明一老人刚乘上公交车,就遇到急刹车而摔倒在车厢内,后抢救无效死亡。家属以公交车司机违规驾驶为由,将公交公司诉至法院,索赔60余万元。18日,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2014年7月10日,崇某乘坐公交车回家,上车后不久,公交车司机突然在红绿灯路口刹车,正准备坐下的崇某由于受惯性的影响,摔倒在车厢内,当即昏迷,随后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医院鉴定,崇某死亡原因为本次事故导致。
崇某家属认为,崇某在车厢内摔倒,是驾驶员抢过红绿灯极速前进,到路口发现信号灯已变,于是猛踩刹车,故将昆明公交集团、昆明公交城市巴士有限责任公司一同诉上法庭,要求共同赔偿64万余元。该公交车司机为昆明公交集团员工,公交车所有权为昆明公交城市巴士有限责任公司。
庭上,公交公司代理人认为,从事发当时公交车内监控看出,上车后靠近车门的地方有空位,但崇某么没有坐下,而是在车内行走寻找其它座位。且事故发生之前,驾驶员没有抢过红绿灯,而是内前方的一辆双城巴士挡住视线,没能发现交通灯已经变为红灯。
该代理人说,当时上车3个人,另外两人都马上入座,受害人走了10排座位也没有坐下来。根据当时车速监控,公交车行驶最高速度为27码,司机也不存在违规驾驶的行为,因此公交公司不能承担全部责任。
崇某家属代理律师表示,崇某当天迟迟没有坐下,是她想选择靠后一些的座位。该路加长车,原来在第四道门的入口有一名乘务员,但公交公司近年来关闭了第四道车门,才导致崇某从上车后一直走到车尾处摔倒。
由于争议较大,法庭未当庭宣判。(完)
责任编辑:赵晓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