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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家庭纠纷导致两家抢孙 引来牢狱之灾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蔡敏婕 杨婷   2014-11-04 09:15:00

关键词: 杨某 外踝骨折 广州越秀 故意伤害罪 牢狱

  中新网广州11月3日电 (蔡敏婕 杨婷)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总是把孙子孙女捧若掌上明珠,有时为争着带孙子孙女不惜闹翻脸,甚至大打出手。广州越秀法院3日审结了一起因争夺小孩而引发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杨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3个月。

  2014年3月2日14时许,杨某因其女儿的家庭婚姻矛盾问题,欲从女儿的婆家处将小孙子抢回时,与女儿的公公张某发生打斗。打斗中,杨某将张某推倒在地,致其右腓骨外踝骨折,左手第四指远端关节肿痛(经法医鉴定: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案发后,为争取法律的宽大处理,杨某主动向警方投案自首,并赔偿了张某3万元。

  “第二天女儿去上班,女婿把保险柜里的现金、婚戒、项链及小孩带到广州他姐姐家,我女儿跟我讲了情况后,我们就连夜赶到广州要抱外孙回家。”杨某在庭审中表示,其女儿和女婿的关系不好,两人吵架后,杨某就连夜赶到广州要抱外孙回家。当时张某在外面带着小孩及小孩的奶奶回来,杨某欲抱小孩,小孩奶奶就大声喊抢小孩,杨某与张某抢夺期间,把张某推倒在地上。

  广州越秀法院审理认为,杨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由于其犯罪后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杨某能积极赔偿被害人,且本案属因婚姻家庭纠纷引发,情节较轻,故酌情对杨某予以从轻处罚。法院最终判处杨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杨某表示服判;张某则不满,认为法院量刑过轻。(完)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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