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近40名车主集体驾某品牌汽车游街反映质量问题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4-10-30 09:38:00
日前,在广州市海珠区,有车主因其购买的某品牌汽车有质量问题,为了引起社会关注,他纠结39名同品牌汽车车主,集体驾车游街一个多小时,影响了正常交通秩序。广州警方29日通报称,事件中的7名组织者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处罚,33名参与者被处以警告处罚。
据广州海珠警方通报,10月26日13时13分许,海珠警方接到民众报警,称在新港中路有几十辆汽车贴有“XXXX车危及生命”等标语及图片,正向新港东路方向缓慢行驶,影响道路上其它车辆的正常行驶。接报后,海珠警方协同交警部门即派员前往现场处置。为确保周边道路交通顺畅,民警采取果断措施,当场将39辆汽车截停,将40名相关人员带回作进一步调查。
经警方调查,违法人员林某(男,36岁,广东饶平人)等人因其购买的某品牌汽车有质量问题,为制造社会影响,引起公众关注,于10月26日纠集39台同品牌的车主,驾驶张贴标语的车辆,在广州黄村附近聚集,打出横额呼叫口号,随后排成车龙集体以20公里左右的时速行驶,沿广园东路经禺东西路,广州大道,在客村立交转入新港东路,行车历时一个多小时,致使多段道路车辆阻滞。
因林某等人的行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海珠警方依法对林某等7名组织者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对陈某等33名参与者处以警告处罚。
海珠警方重申,市民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应当循法律途径采取合法的方式,切莫触犯法律法规的规定。警方表示,广州是法治城市,凡危害公共安全或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将依法坚决予以查处。(程景伟)
责任编辑:刘宇昕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