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社会新闻

郑州农民工安置点被拆 多名农民工再次跻身立交桥下

来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任磊萍   2014-10-16 09:17:00

关键词: 农民工 郑州东区 新闻纵横 农业路 被告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现在住在城市里的大多数人,基本上都不会因为找不到一个遮风避雨的住所而发愁。但是,有些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朋友却因为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而被迫暂居在城市寒冷的立交桥下蜗居。

  不知道还有多少人记得刘红卫这个名字,这个郑州的外来务工人员,在2012年,曾经因为露宿街头而被冻死在立交桥底下。事件发生后,城市的管理者成为了舆论的被告。相关报道,现在都可以在网络上搜索到。

  为解决来郑州务工人员的住宿问题,郑州市政府于2012年在郑州东区与市区内设立两处农民工安置点,然而近期,这两所安置点却被悄然拆除,多名农民工只能再次跻身立交桥下,安置点为何拆除,农民工的利益由谁保障?

  昨夜9点,郑州夜里的气温在10℃上下徘徊。虽然已值秋季,但在郑州中州大道农业路立交桥下,却簇拥了不下百人。记者在这里看到,桥下的空地已被各式各样的铺盖卷占满,大家伙儿或是在被子里睡觉,或是玩着手机。记者了解到,在此寄宿的人大多都是在郑务工的外来零散农民工。据一位家在河南焦作的农民兄弟介绍,他是10月1日来到郑州寻求一份饭碗,但至今仍没有找到工作,由于初来乍到加之经济并不宽裕,露宿桥头也成了一件不得已而为之的事。

  记者:睡在桥下冷不冷啊?

  农民工:当然冷了,可你啥法了,住宾馆太贵,别的你又没地去,给这好赖能避个雨。等找到工作再说吧。

  前年冬天,来郑打工人员刘红卫冻死在郑州中州大道立交桥下,悲剧发生之后,中州大道农业路立交桥下和东风路立交桥下的农民工,就分别被丰产路街道办事处和如意湖街道办事处安置到了两处免费农民工安置点。然而时至今日,记者却发现这两处安置点都已经被拆除多日,造成了许多来郑打工者居无定所。

  好不容易设置的安置点为什么会被拆除呢?记者联系到了其中一个安置点——如意湖街道办事处。据郑州如意湖街道办事处主任王军朝介绍,由于当初建设农民安置点的土地属于其他单位所有,如今应其要求已将安置点改为绿地公园。至于是否会在别处设置安置点,王军朝表示,目前还没有接到相关通知。

  王军朝:那个当时本身就是借用别人的土地,现在我们那个地方要绿化了,人家现在都已经收回去了。你给我们区里打电话吧,近期来没有接到这方面的通知。

  对于相关部门的做法。河南天基事务所律师李华阳表示,土地所有人拥有相关使用权,因此拆除安置点的做法从法律层面来说并无不妥。但从情理上来讲,农民工为这个城市的建设奉献着自己的一切,自己却没有一个落脚的地方,确实让人心酸。

  记者采访中发现,多数农民工对安置点的建设并不认同,他们坦言即使是安置点没有拆除,他们有很多人也不选择居住其中。究其原因务工者王大爷说。

  王大爷:还不如在工地上呢,你把安置点设在那找不到活,来回也不是麻烦嘛,你要去那了来回算上都得多干一个小时,想歇歇都歇不成,没活我就回老家了。

  除了在施工工地居住,更多露宿街头的务工人员都集中在郑州市区周边各大立交桥附近。据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地负责人介绍,除去经济上的窘迫,这些农民工也有自己的理由。

  农民工:在桥底下你可以给人家干零活,撞车卸车啥都管干。他们给你要价要的高,比如说干防水,正常是5块钱一平方,他们现在都是要十几。都是几天都拉不住一个活。

  对于在桥下寄居的农民工,社会各界的看法不一,有人认为,不管出于何种目的,风餐露宿实属不易,此类群体应得到社会的同情与帮扶。但也有一些人表示,睡在桥头只不过是他们的一种谋生手段,并不需引起过大的关注。

  律师李华阳认为,对于外来务工人员的安置问题,政府应该开动脑筋,动员社会各界可以联合的力量,为农民工营造出一个挡风遮雨的住处。李华阳还表示,虽然近年来相关部门对于农民工的帮扶力度已在逐步加大,但临时救急的做法已不能满足当前的需要,在他看来,政府必须建立长期有效救助机制,才能够使问题从根本上得以解决。

  李华阳:好比我们的红十字会,慈善机构能不能发挥主导作用,号召社会腾出更多空闲的房子让农民工居民,建立起一个长效的机制来解决这个问题。(记者任磊萍 河南台乔政 朱璐)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刘宇昕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