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银行卡被盗刷200多万 银行期间拒冻结账户
来源:钱江晚报 2014-09-17 09:23:00
说起发生在去年6月14日银行卡遭盗刷的事,乐清陈女士仍一脸地愤懑。
这天晚上9点42分,陈女士收到短信,她的银行卡在异地刷掉了98万元。陈女士一惊,知道自己的银行卡遭盗刷了,心慌之下,她赶紧给银行客服打电话,希望能挽回一些损失。
哪知道,客服却称,因为是周末非工作时间,办理挂失冻结账户等业务,需要等到周一。又过了4分钟,陈女士的银行卡再遭盗刷,卡内208万元存款仅剩300元。
事后,陈女士向乐清法院起诉,以合同纠纷为由,要求银行赔偿损失。
昨天,乐清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银行对陈女士的损失承担8成责任,赔偿166万余元。
银行卡遭盗刷200多万元
向银行求助却遭拒绝
事情发生在去年6月14日,周五,晚上9点42分,在家休息的陈女士收到了一条银行发来的刷卡消费短信,金额为98万元。
陈女士一下子就吓呆了。她立刻意识到,银行卡被盗刷了。陈女士立即拨打了银行的客服电话,在确定自己卡上的钱确实被刷走后,她要求银行立即冻结账号,暂停自己银行卡的刷卡功能。
“可客服人员说,当时恰逢周末晚上,办理我提出的那些业务,要等到下周一上班时间。”回忆起当时的情景,陈女士仍然很生气。
还没等陈女士挂掉电话,她的手机又接连收到两条短信,金额分别是98万元和11.9万多元。
她的卡内原本存有208万元,遭盗刷后,只剩下了300元!陈女士立即报警。两个多小时后,公安部门查出,陈女士银行卡里的钱,是通过在福建省厦门市的一台POS机刷走的。
持卡在台湾买过一块手表
银行卡信息被盗走
昨天,钱江晚报记者从负责案件侦破的厦门警方了解到,这起案件由团伙作案,涉案人员共14名,其中3名是台湾人。
厦门警方提供的材料显示,该团伙从去年3月份到去年10月,通过盗取银行信息并伪造银行卡的方法,多次盗刷他人银行卡,被害人员遍及全国各地。在此案中,陈女士还不算最惨的。有一名被害人,一下子被盗刷掉400多万元。
钱江晚报记者了解到,在银行卡被盗刷前,陈女士曾因事去过一趟台湾,并在一家商店刷卡购买过一只手表。警方猜测,正是这次刷卡消费,犯罪分子盗取了陈女士的银行卡信息,并根据信息复制了一张银行卡。
关于如何盗取银行卡信息,钱江晚报今年8月8日A11版曾做过报道。当时,一名手机店店员为贪小利,受犯罪分子教唆,在供职商店的POS机上安装了一个类似U盘的东西。正是这个装置,轻易将在这台POS机上刷过的银行卡信息盗走。
卡主将银行告上法庭
法院一审判赔166万元
案子虽然破了,但陈女士被盗走的200多万元钱,一时却难以拿回。为此,陈女士多次与银行方面交涉,要求赔偿损失,但一直遭到拒绝。
无奈之下,陈女士以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为由,向乐清法院起诉,要求银行返还被盗刷的储蓄存款。
陈女士认为,她将钱款放在银行处保管,造成了损失,银行方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在商场进行正常的刷卡消费,并没有过错。银行作为保管单位,应当保证我的资金的安全。”陈女士说。
但银行方面却认为,陈女士对银行卡密码保管不善,使犯罪嫌疑人有机可乘,应自行承担损失。
昨天,乐清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女士和银行间的储蓄存款合同有效,卡里的钱被盗刷,银行方面没有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而陈女士则没有保管好密码,负次要责任。
最终,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定银行负此案的8成责任,赔偿陈女士166万余元。
延伸阅读
银行卡遭盗刷,陈女士是如何告赢银行的
现代社会,银行卡刷卡消费,已是一种趋势。但是,犯罪分子防不胜防,遭遇盗刷,如何才能尽可能地减少损失?此案中的陈女士,又是如何打赢与银行的官司的?
昨天,钱江晚报记者就此采访了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一来。他表示,如果有人不幸碰上这样的事,首先要做的,就是取证。
银行卡被盗刷,一定是卡号、密码同时被盗,应从几个方面取证:首先要及时向银行挂失账户,并报警,如此案陈女士所做的,都是正确的;
其次,就是要第一时间收集被刷款项不是由本人所取或者消费的凭证。例如,就近到ATM机上取钱或存钱,并保留凭证,以证明真正的卡和密码都是在自己手上。比如此案中的陈女士,在报案后,由民警陪同,到ATM机上取出了卡上仅剩的300元钱,保留了证据;
另外,如果是被异地盗刷,还要尽量收集那些能够证明被盗刷时,卡主本人身在另外一个城市的证据。比如,卡主本人亲自到就近的派出所报警。
本报通讯员 岳思轩 本报驻温州记者 王益敏
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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