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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伴街头遛狗与人起冲突 男子拉架丧命流言四起(图)

来源:沈阳晚报   作者:   2014-09-16 14:56:00

关键词: 遛狗 沈阳网 父亲 打人 男子

  死者女儿描述父亲被打时的情景

  死者同学写下死者曾经救人的经历

  近日,沈阳晚报新闻热线96009接到读者胡女士的求助电话:“9月7日早晨,父亲因好心拉架被打致死。目前打人者已经被逮捕,家人正在等待尸检结果。而在这个关键时期,关于父亲的死因谣言满天飞,有人说父亲因为女人被杀,有人说父亲是假死,还有人说父亲是打架斗殴的参与者……”

  胡女士说:“父亲是做好事导致死亡的。他的行为也许不能被认定为见义勇为,但也不应该招来流言蜚语。”

  9月15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来到事发现场,试图还原事情经过。

  女儿伤心 父亲被打死,谣言满天飞

  9月12日,家住沈阳市大东区724地区文化宫民强小区的胡女士来到沈阳晚报。

  30多岁的胡女士说:“对我们来说,父亲死亡后的流言蜚语比丧失亲人的伤害还大。有人说父亲因为情被杀,有人说父亲是假死,还有人说父亲是打架斗殴的参与者……”

  记者了解到,9月7日5时多,胡女士62岁的父亲胡允彩和同小区的两位阿姨一起去遛狗。在遛狗过程中与陈姓男子发生了纠纷最后产生了命案。

  胡女士肯定地说:“我父亲是因为拉架才被打死的。他的行为应属于见义勇为。请记者到现场看看就知道了。”

  妻子哭诉 老胡是因为帮助人被打死的

  15日上午,记者来到了胡女士母亲家中。

  家里摆着死者胡允彩的遗像,胡允彩妻子正在收拾丈夫的遗物。胡允彩82岁的岳母刚刚获悉姑爷被打死的消息,瘫软地坐在床上,一言不发。

  “我丈夫身体健康,多才多艺,家里的装修都是他一个人做的。他是从724厂退休的,每月有2000多元的收入。他爱钓鱼,出事的头天晚上还钓了8条鱼,给我母亲送过去了。没想到因为帮助别人却遇到了横祸。”胡允彩妻子说。

  目前,胡允彩的女儿和女婿放下所有的工作,一边照顾母亲,一边为父亲的死因讨公道。

  记者在民强小区采访时发现,熟悉胡允彩本人的都说他是好人,愿意帮助人。胡允彩死后,他的小学同学贾先生写了一份文字材料,证明胡允彩曾有救人的经历。民强小区一位60多岁的老者向记者证实:“老胡是个好人,我们单元楼一家着火冒烟,老胡上楼敲门,房主才脱离生命危险。”

  证人曹女士 胡哥是好人,打人者太猖狂

  据胡允彩的家人介绍,出事当天,至少有两个人可以证明他是因为帮助别人被打死的,一个是曹女士,一个是李女士。

  从今年夏天开始,每天早晨胡允彩都和曹女士、李女士一起遛狗。

  记者见到了曹女士,曹女士比胡允彩小几岁,管他叫胡哥。“我们三个人的狗都是宠物狗,没有攻击性。胡哥领两条狗,李姐领一条,我领一条。9月7日早晨5点多,我们三个人在我们小区附近的正兴路上遛狗。打人者在我们的身后走,我们没有并排走,不存在挡路的事。可能是因为打人者对狗有敌意,先是踢狗骂人,最后出手打人。”曹女士回忆事发经过。

  曹女士说:“李姐今年快70岁了,年龄最大,打人者把李姐的眼镜打掉后,胡哥和对方厮打起来。”

  “他们被拉开后,我以为没事了,就让李姐先走。可想不到打人者又突然找后账,把胡哥摔倒在铁栅栏上又是一顿打。没想到,胡哥就这样死了。”

  胡允彩的女儿胡女士告诉记者:“在医院我看到已经死亡的父亲,他身上有血,后背有伤。警察要求必须尸检才能了解真实的死因,我也同意了。尸检需要50多天才有结果。”

  李女士儿子 我能代表母亲证明事情经过

  胡女士将记者带到了事发现场,在一个铁栅栏处,胡女士和证人曹女士告诉记者:“胡允彩的外衣被挂在铁栅栏上,想走却走不掉,非常被动。他被打了至少有五六分钟。”

  随后记者又联系上了另一个当事人李女士。她的儿子李先生说:“胡叔叔出事后,母亲现在情绪很低落,深受刺激,不能见人。但是,事发后我和母亲一起在派出所做了笔录。”

  李先生告诉记者:“我母亲血压高,心脏不好,她在做笔录时我陪在身边。做笔录从早晨6点到中午12点,反复核实,所以我对这件事非常清楚。我对母亲说的每一句话记得很清楚。”

  李先生说:“当天,我母亲和胡叔叔,曹阿姨一起遛狗。胡叔叔和曹阿姨在前边走,我母亲在后面跟着。打人者是在他们身后出现的,可能是嫌狗挡路了,打人者和他们发生了争吵。打人者先和曹阿姨发生了冲突,他先是踢了狗一脚,随后又骂曹阿姨。我母亲过来劝说,打人者又伸手将我母亲的眼镜打掉。”

  李先生说:“打人者对我母亲和曹阿姨说了一句‘我看你们是女的,否则我就打你们。’这时,胡叔叔过来了,随后两个人厮打在一起,两人都倒在地上。曹阿姨让我母亲回家,这里的事她来处理。”

  好心拉架丧命

  能否认定见义勇为?

  记者陪同胡女士来到了大东区文官派出所。韩副所长对胡女士说:“你父亲的行为不属于见义勇为。我们找到了一个证人证明你父亲也打了陈某(打人者),我们也看到陈某确实受伤了,嘴里有血,脸上有伤。”

  韩副所长认为:“见义勇为应是当有人生命遇到了危险时挺身而出,而胡先生和曹女士、李女士都是当事人。”胡女士问:“那么当李女士被打,我父亲过去拉架有错吗?”韩副所长表示:“你父亲最好的做法应该是报警,不应该和打人者发生厮打。”

  韩副所长说:“你也可以去申请见义勇为,我只是表达我的观点。目前,案件已经送到了大东区公安分局,你父亲最后的死因需要等尸检结果。”

  记者从《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中了解到,居委会、学校和本人都可以向见义勇为行为发生所在区的社会治安管理办公室申报,申报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等材料,所在区的综治办负责调查、核实,如不符合条件应向当事人书面说明情况,如符合条件应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奖励。

  记者了解到,目前胡女士正在找父亲居住地的所在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申报见义勇为。主任记者 吴强 文并摄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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