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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将1万元错存亡母账户 银行称算遗产不能取

来源:华西都市报   作者:   2014-08-29 12:53:00

关键词: 银行存款 江女士 女子 证据保全 公证处

  成都市民江女士今年2月向银行卡里存了1万块钱,可没想到,却误存入了已过世的母亲的卡上。她几乎磨破了嘴,跑断了腿,可还是没能把钱取出来。

  “我不知道这张银行卡的密码,向银行说明经过,但是银行说‘这笔钱算遗产’,让我出具公证机构的证明,才能将钱取出来。”随后,她到几家公证处咨询,但都被告知必须要办理继承权公证。江女士还有6个兄妹,必须要他们同意放弃继承,并要到公证处现场签字确认,这笔钱才能被江女士继承。而她的兄妹分散在各地,来现场办理公证难度很大。

  无奈之下,江女士来到了成都公证处,公证员经过调查核实后,启动了“小额银行存款继承公证”简易程序。针对江女士六兄妹无法来到公证现场的具体实情,让其兄妹每人写一份《放弃遗产继承说明书》,并到本人所在的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盖章,最后再将盖章后的《放弃遗产继承说明书》快递到成都。8月28日,江女士拿到公证处出具的《遗产继承公证书》到银行,终于取出了这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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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也可申请证据保全

  电子邮件、电话语音、手机短信要作为诉讼证据,法院不予采信怎么办?这些都可以通过公证解决。8月28日是《公证法》颁布实施9周年纪念日,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工作人员和市民代表在成都公证处开展的开放日活动现场,亲身体验了公证办理的工作流程。

  电话录音、网页截屏、电子邮件、网上聊天记录、电子合同,市民或企业都可以在公证处办理相关的证据保全公证,成为具备法律效力的呈堂证供。成都市公证处证据保全部部长高恒建议,市民可通过公证邮服务,系统将实时留存邮件原始文件,便于公证机构直接调取原始电子数据,当事人有举证需求时,到公证处凭身份证及邮箱所有权证明,就能立即出具公证书。(华西都市报记者 王蕾)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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