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社会新闻

醉酒男打司机不满调解 回家后醉驾到派出所讨说法

来源:今日早报   作者:陈洋根   2014-08-12 09:56:00

关键词: 陶某 派出所 司机 调解 理论

  早报讯 今年35岁的男子陶某,是杭州一家地产公司营销总监。因危险驾驶罪,被杭州西湖区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陶某醉驾被查,让人有些哭笑不得,原来,是他到派出所“自投罗网”的。

  7月30日晚上,陶某与同事聚餐后,继续去酒吧玩。事后陶某说,仅在酒吧,他就喝了6小杯洋酒加5小瓶啤酒。直到8月1日凌晨,陶某才结束夜生活,醉醺醺地准备回家。

  和同事分开后,陶某在古翠路与文三路口附近,拦下一辆出租车。上车后,他掏出101元,要求司机先找他90元。

  司机见陶某明显喝多了,怕他赖账,不同意,两人起争执,还动了手。随后,司机报警,两人被带到派出所。民警调解纠纷时,陶某另打出租车回家。

  陶某觉得,司机将他打伤,民警没处理对方,他不满意。回家后,陶某和妻子说有些不舒服,想一人出去透透气。妻子没想到,陶某就开着他的宝马,又返回到处理他打车纠纷的那个派出所,“理论”去了。

  民警见浑身酒气的陶某手上拿着汽车钥匙又回到派出所时,愣住了,觉得他有酒后驾驶嫌疑,于是通知交警部门。

  交警立即赶至派出所,对陶某进行现场呼吸检测,显示其酒精含量为239mg/100ml。后经抽血检验,确认陶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6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8月5日,西湖区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被告人陶某提起公诉。

  西湖区法院审理认为,陶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遂当庭作出判决。

  □通讯员 西法 西检

  本报记者 陈洋根

初审编辑:赫洋
责任编辑:赵晓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