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商急查“吸血鬼”饮料 商家已主动下架
来源:南京日报 2014-07-16 14:05:00
近日,外地有媒体曝光名为“吸血鬼”、“吸血鬼日记”、“吸血鬼血浆”、“吸血鬼能量”、“仿真血浆”的多种血浆饮料在网络和实体店铺销售。南京也有消费者举报在新街口有商家销售,工商紧急检查后发现,商家已经主动下架。
记者在微信朋友圈里看到,这种“吸血鬼”饮料外包装像一只“血袋”,还有类似悬挂血袋的小孔与调节流速快慢的阀门。外包装上用较大的字体标明“Blood Type Energy Supply”(血能量补给),以及大段落英文,并配有条形码和红十字标志,分蓝莓和蔓越莓两种口味,并且标注出“A、B、AB、O、Other”等血型。“血袋”里面的饮料则为深红色液体。
“经调查,这类产品未经过任何部门批准生产,属于‘三无’产品,作为饮料饮用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秦淮工商分局相关人士介绍,接到消费者举报后,他们昨天对新街口、夫子庙两大零食小店和时尚产品比较集中的商圈进行了清查,尤其是被举报的淘淘巷四楼几家零食店,但都未发现有“吸血鬼”饮料在售,但查获了两批次标签不合格的进口食品。经营者称,早上他们看到外地的相关报道后,已经把“吸血鬼”饮料下架并退回供货商了。
目前,工商部门正在进一步追查这些“吸血鬼”饮料的进货渠道,一旦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将严格予以处罚。同时,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一定不要购买食用“吸血鬼”饮料,发现问题请及时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举报。(通讯员 侯小伟 冯阳 记者 邹伟)
责任编辑:刘宇昕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