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拍写真 事后告摄影师强制猥亵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4-07-16 13:43:00
中新网7月16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某私立大学女学生想留下青春回忆,主动接触小有名气的郭姓摄影师,希望能免费拍摄全裸写真;郭同意帮忙,但拍完照后,女大学生却控告郭强制猥亵。新北地检署调查发现两人拍完照后一起离去,还多次互传讯息,认定郭罪嫌不足,处分不起诉。
这名女大生透过手机通讯软件功能,找到外型帅气的郭姓摄影师(37岁);经传讯聊天、上网看郭的作品,发现他得了不少摄影奖。女大学生自认年轻漂亮,希望能拍摄全裸写真,向郭探询能否免费拍照。
郭听到女大生表明尚未工作、付不出钱,心想当作累积个人作品,同意免费拍照,但条件是拍摄的照片档案不会全部给女生,只有经过他后制、挑选、能够代表他的作品,照片与档案才提供。郭并保证照片不外流,女生则不得将照片用作商业用途。
两人今年1月底见面,到新北市土城区一间旅馆拍摄照片。等两人一起看完照片,郭载女生去搭乘捷运,没多久,女生就报警提告。
女大学生指出,写真快拍完时,郭对其有不雅动作;当天她有月事,郭可能因此作罢。她感觉很差,要求郭删除所有照片被拒,最后才报警。
郭原本已前往英国进修,特别返台湾出庭,表示要维护个人声誉;他供称拍照后女生不断质疑拍得不好,要求删除,让他觉得不受尊重。之后女生更传讯息要求他立即交付照片档案,而且他不能存盘;他拍照全程从未没有碰到女生。
检方检视双方提出的脸书简讯,确认女大生拍照后多次提出相关要求,在郭拒绝后才去报警;检方据此认定郭犯罪嫌疑不足。
责任编辑:刘宇昕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