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称房子买下半年多 原房东仗着合约不搬走
来源:钱江晚报 2014-07-15 10:30:00
前两天,网友“ykyhxin”在大金华论坛上发了一个吐槽帖,诉说了自己购买二手房的经历。钱江晚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律师,并为大家总结了几条买二手房的经验,真是不问不知道,要注意的小细节还真不少。准备购买二手房的赶紧先收藏着吧。
【买房故事】
原房东仗着合约,继续住在里面
我孩子要读小学,户口在乡下,所以去年的时候,就张罗着买房。
在网上也看了很多房源,最后在一个熟人介绍的中介那里问到了这套房子,毕竟是买房子这样的大事,有熟人放心点。
去年11月份,我和老婆商量买房中途也看过一些其他房源,最后觉得还是这套房子最靠谱,总价200多万。前后一共付了100多万,余下的按揭。
签合同那天,房东突然说:“我们的新房还在装修,能在这里再住一段时间吗?”当时我们夫妻俩觉得人情难得,再说自己有房子住(父母的房子),就同意给他们再住半年。不过她提出半年时间可能不够,因为梅雨天是不能装修的。于是中介提出:“要不就写一年吧,到时候,房东你早点装修好,就早点搬。”
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有房东夫妻俩,中介方面有3人,还有我和老婆,人多一下子难以开口拒绝,于是就勉强答应了,并在合同上写着房东最多可以再住一年。我就想着,平时多问问房东,要是能早点装修好就让他们早点搬出去。
前段时间,老婆打电话给房东,问他们能不能在9月把房子还给我们,虽然合约上写的是一年,但我们想自己再将新家重新装修一下,年底的时候能住进去。但这回房东不干了。他们说时间来不及,按合约上说的那样要住满一年再搬出去,随后就把电话给挂了。
听了他们的回答,我们顿时满腹的委屈没地方诉说。首先,我们没收租金,要是拿出去出租的话,这小区的其他房子一年租金也有个3万元左右。重点是,买房的时候房款一分都没拖欠啊,为什么还霸占着我们的房子?
【律师支招】
如能证明原房东行为恶意,合同可以作废
随后记者也就此事咨询了浙中律师事务所的陈善律师。
“像这样的情况日常生活中遇到的还挺多。”陈律师说,在他们的律师事务所,每年都会有几个类似的案例。特别是前两年房地产前景特别好的时候,很多人买房为的是投资,不着急居住,所以会同意让原房东多住一段时间。
“遇到这种情况,买房者要计算好自己的时间,不能盲目的答应。”陈律师建议,可以在合同上补充写个条款,比如如果购房者自己需要用房了,提前多少天告知原房东搬走之类的。
不然的话,除非你可以证明,房东继续霸占着这房子是恶意行为,或者他们为了利益,将这房子转手转租给别人,那么这时合同是可以作废的。
其次,陈律师也列举了其他几点买二手房最容易遇到的问题,要想买二手房的读者可以记一下。
一是买顶楼时,一定要事先咨询房子是否有漏水。“因为很多人卖顶楼都是因为漏水,如果漏水严重的话,要想装修就得将隔水层重新安装,工程也很浩大。”陈律师说,要是买房时,房东要是有意隐瞒房子漏水的事实,到时可以根据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二是买房时一定要看清楚双证上的面积。很多人在购买二手房时会遇到这样一个问题,就是原房东将露台包进去。这种违章建筑如果有相关部门来拆除的时候,你是不能拒绝的。
三是水电费的单子、煤气单子什么的一定要留底。“买二手房一定要记得将煤气管道也进行过户,不然到时房东远走他乡的话,你会遇到很多意想不到的麻烦。”(特约记者 陆欣梁震华)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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