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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时井盖“陷害”24人次 两部门均称不归我们管

来源:中国甘肃网   作者:金奉乾   2014-07-03 11:20:00

关键词: 井盖 陷害 闸门井 警示牌 不归我们管

  人行道上的一个松动的井盖竟然成了伤人暗器,近1个月来,每天有多人落入松动的井口,轻者擦破皮,重者住院治疗。昨日记者根据市民报料在现场蹲守发现,在3个多小时里,被井盖“陷害”的路人多达24人次。伤人井盖归谁管?为什么长期无人维修?记者联系了市政、自来水部门,两方均称“不归我们管”。

  投诉女士回家坠井受伤

  昨日上午,市民燕女士拨打本报新闻热线8119000反映称,前晚6时许,下班后她在回家途中经过兰州客运中心对面的人行道时,突然,她感到脚底一晃,还没有反应过来就掉进了一口井里,在落井的过程中,她的右小腿、腰部等处被擦伤。因为井底距离地面超过1.5米,她无法从井里出来。只好打电话给丈夫,约10分钟后,丈夫赶到现场将她从井里拉上来。

  昨日中午12时30分,本报记者在事发现场见到了燕女士,记者发现她的右小腿上伤痕累累。她告诉记者:“丈夫将我从井里拉上来后,我坐在井口附近的台阶上一边处理伤口,一边提醒过往的路人别踩井盖,然而,还是有一个女孩掉进去了。”记者发现,这口伤人的井盖上铸有“污水”字样,井盖和井口不配套,井盖和井口未完全吻合,存在一条近1厘米宽的缝隙,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发现,对于那些匆匆赶路的人来说,根本无法及时发现这一安全隐患。路边店铺经营者表示,这口井是典型的“吞人”井,近一个月来每天有多人因此而受伤,其中几人因为受伤严重被送往医院治疗。

  警示市民用口红写警示牌

  就在燕女士给本报记者介绍相关情况时,突然传来“嘭”的一声,一个20多岁小伙子已趴在了井口,大家立即将该男子从井口拉出。为防止更多的人坠入井中,燕女士从附近找来一块条形装修板,用自己的口红在装修板上写出了“井盖危险勿踩”6个字,然后将这块“警示牌”放在井口附近,警示路人注意安全。

  从昨日中午12时30分至昨日下午3时40分,在3个多小时里,记者在现场蹲守发现,先后有24名路人遭到井盖“陷害”,“受害者”中大都为青年人,他们反应较为迅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处理两部门均称“不归我们管”

  这口井屡屡伤人,为什么没有人管?经营旅馆生意的马先生说:“我们反映不下10次了,一直没有人管。再这样下去,迟早会出人命的。”

  昨日下午1时许开始,本报记者多次拨打兰州市政部门的电话,就此事进行反映,值班人员表示已经有人反映过了,他们的专门部门会处理此事。下午2时33分,一位自称姓冯的兰州市政设施管理所的负责人来到现场,他掀开井盖观察了井内情况后说:“这口井盖不归我们管,井里安装的是自来水管,我们管的是路面上的污水井、雨水井。这口井属于用户检查井,谁用谁负责。”他还提示记者,应找自来水部门和井盖正对的自来水用户。

  随后记者拨打兰州市供水热线,值班人员向记者了解了井内装有水表等情况后表示,人行道上安装水表的井叫水表井,水表井自来水部门没有管辖权,属于客户的产权,由客户自行更换井盖。一般来说,水表井在谁家门口,谁来管理。自来水部门管辖的是马路上的闸门井,里面只有管道和闸门。

  按此说法,记者只好向井口正对面的餐馆询问情况,自称姓周的女老板说:“井盖上有‘污水’两个字,不是我们的井。井里面的水表不是我们家的,我的水表在店里。”这位女老板还说,她也将井盖伤人的情况多次向有关部门进行了反映,但是一直没有人管。

  伤人井盖到底归谁管?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西部商报报道 首席记者 金奉乾 实习生 赵永见)

初审编辑:赫洋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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