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人女儿“卖”低价房 25人找上门被骗500万
来源:成都商报 2014-07-01 14:27:00
黄某租了一套房子,谎称是通过内部关系低价买捂盘销售的商品房得来的,蒙骗了亲属。同事朋友得知“低价房”后,纷纷询问情况也想购买。正愁没钱的黄某顺势而为,摇身一变成了楼盘的“销售经理”,卖了25套房子、9个车位,骗得近500万元的购房款。
25人受害
25位受害人中,有为了给女儿买婚房被骗而婚房现已遥遥无期的,有积蓄被骗后不敢告诉亲人的,有把治病的钱用来购房被骗的……为了能买到低价房,20多个受害人每人还凑了2000元总共4万多元,作为春节礼物送给黄某。
已婚女子黄某与丈夫商量买房,每家一半,男方出了一半,而女方黄某家没钱,她就租了一套房子,把这套房子谎称是通过内部关系低价买捂盘销售的商品房得来的,蒙骗了亲属。而这,仅是这场骗局的开始。
闲聊中,同事朋友从黄某父母处得知了这套“低价房”,纷纷询问情况也想购买。正愁没钱的黄某顺势而为,摇身一变成了楼盘的“销售经理”,卖了25套房子、9个车位,最终骗得都是熟人关系的25名被害人高达495万多元的购房款。
黄某拿到这些钱后,购买豪车、奢侈品、四处旅游,大肆挥霍。等待她的,将是牢狱生活。成都中院一审判处黄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她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万元。
买不起婚房开始行骗
租房骗过家人再骗熟人
在受害人张先生的眼中,黄某是个精明的人,处世能力强,社会经验丰富,“否则也不会把我们20多个人骗进去,一环扣一环,而且仅仅在一年时间里。”
那么黄某到底是何许人也?黄某今年29岁,据黄父介绍,没有工作。那黄某是缘何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充满戏剧的是,她也是因为买房子的事。黄某曾向警方供述,他与丈夫朱某结婚后打算买房,双方各提供一半房款。朱某的父母如约拿出了这笔钱,但她的父母却拿不出钱,加上当时黄某做生意亏了10多万。
黄某说,2011年5月,她通过一家中介公司租了一套房子。双方父母以及她的姨妈谭某看房后觉得很满意,黄某欺骗家人说,她和这家开发商有关系,可以拿到低价房子。本来,黄某只是租房来骗他们的父母,但蒙在鼓里的黄父就将女儿买低价房的事情告诉了同事,同事们知道后纷纷希望黄某能帮忙买房。
黄某没钱,便决定诈骗。黄某摇身一变,变成“这家楼盘的经理,与公司老总的关系很好,能拿到每平方米7800元的精装房”。受害人张先生、郑某等人听后感觉便宜而且可信。此后,黄某便开始了她一环扣一环的诈骗之路。
伪造交房通知书、房产证
还刻了与售房有关的印章
她在网上下载了购房合同,并通过qq联系到一名专业刻章办证人,先后刻了6枚与售房有关的印章,其中包括该房地产公司公章、房管局公章及其正副局长的私章。黄某还专门查看了开发商真实的购房合同,并模仿诉讼代理人的名字签字。如果购房人要看房,中介公司有房源,黄某就带购房人到中介公司拿钥匙看房。
采用这种方法,黄某先后与林先生、郑某等受害人签订了购房合同,卖了25套房子、9个车位,总共骗了495多万元。后来,黄某为了毁灭证据,以需要办理手续为由,将大部分购房人的购房合同收回,并销毁。
购房人不断催促交房,为拖延交房时间,黄某又开始伪造开发商的《交房通知书》《房屋整改通知》等一整套文件。林先生将黄某传真给他的告知书拿给记者看,黄某以开发公司董事长的名义向林先生等人致歉,称由于房管局领导换届导致他们迟迟不能拿到房子。另外,黄某还让自己的朋友冒充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帮忙解释应付,拖住他们。拖不住了,黄某又伪造了房产证。
2012年11月23日,承诺的交房时间终究还是到了,黄某自知心虚,不敢面对购房人,当天下午4时许,她关闭手机,驾车往峨眉方向逃跑,路上将部分伪造印章丢弃,也将20多个购房人晾在了那里。
当日,林先生等人向开发商与房管局咨询反映才得知,公司并没有黄某这个人,也没有所谓的捂盘房源。林先生等人所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房通知书》等均是伪造的,遂报案。
买车、租房、旅游
黄某将骗来的钱都挥霍了
从买不起房子,到一下子“卖出”了25套房子及9个车位,黄某光现金就收到了100多万元,还有300多万元的银行转账。黄某俨然成了一名“成功”的商人,便开始自己的享受之旅。黄某先后花了70多万元买了两台车,一台大众尚酷,一台宝马X1。然后疯狂地在全国各地旅游。“三亚旅游3次,消费40余万元;上海旅游2次,消费8万余元;厦门旅游1次,消费3万余元;广州旅游1次,消费1万余元。”黄某曾这样供述。黄某还租了4套房子,其中3套房子自己住,1套房子拿给了前文所提到的林先生住。“租房消费50多万元。”
除了买车、旅游、租房外,黄某还买了3个名包,一个LV、一个赛铃、一个爱马仕,“买奢侈品花了20万元。”“除了平时购物消费了部分钱,其余的都请朋友吃饭,挥霍掉了。”黄某说。2012年11月27日,外逃的黄某在家属的规劝下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构成合同诈骗罪
被判15年
法院认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假冒开发公司的经理,伪造印章和商品房买卖合同,虚构了所谓的“捂盘”房源。并冒用开发商的名义与25名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骗取购房款495万余元,予以挥霍耗用,事发后逃逸。
法院认为,黄某的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以惩处。黄某在家人的规劝下主动向警方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属自首。
承办法官指出,“虽然她有自首情节,但她将诈骗所得的490多万元在较短的时间内全部挥霍,造成了严重后果,也给被害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对此,法院将在量刑时充分考虑。日前,成都中院判决黄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万元。追缴黄某被扣押的汽车、手包等物品,返还被害人,并继续追缴黄某的其他违法所得,返还被害人。
林先生得知宣判的结果后,也曾找过黄父,也是无功而返。后来人也找不到了,张先生也表示,黄父已经从单位退休,也从原来的住处搬离,现在他们也找不到人。他们都希望法院能尽快追回赃款,返还他们。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见到了上当受骗的林先生。林先生说,2011年女儿与女婿本打算结婚,但由于经济困难一直都没买到房子。有一天,林先生从同事郑某那里得知,他另一同事的女儿黄某有捂盘的房源,“那个楼盘在二环边上,当时的均价是每平方米1万多,从她那里拿只需要每平方8000元。”林先生觉得很便宜。林先生至今还记得,当年圣诞节那天,同事郑某邀他一块儿去看房子,他当时在外地便让女儿女婿去看。看房后都很满意,当天就交了2万元的诚意金。
后来,林先生与黄某在黄父办公的地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子女没钱,我就想着给他们交个首付,让他们自己赚钱还贷款。”眼看着女儿要结婚了,林先生就咬了咬牙,将自己正在居住的50多平方米的房子卖了。“总共卖了41万多。”林先生拿着这笔得之不易的钱交了30万首付。
张先生
“购买”一套住房、一个车位
被骗47万元
主动找黄父聊房子,才得知其女在“卖”房
成都商报记者找到了另一名受害人张先生。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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