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跳河救人险溺亡 曾因盗窃判死缓仍处假释期
来源:华西都市报 2014-06-30 09:43:00
杨兴义正在为顾客介绍自家店内的商品。
服刑好人
“落水的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必须要救。”曾身陷囹圄数年,他比普通人更珍惜自由与生命。
6月23日14时许,达州宣汉一名27岁女子跳河轻生,幸被7名好人救上岸,2救人者在岸上的衣服却被盗。(华西都市报25日报道)第一个跳入州河的施救者,杨兴义,因河中水流湍急,体力不支差点丧命。
对于救人,他表现出对生命的敬畏:“落水的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必须要救。”对于过去,他也没有半点隐讳:“年轻时,曾因偷摩托车被判死刑。”17年,对于杨兴义来说已经完成了“新生”,为做纪念,他将自己的饰品批发店命名为“新生”。
救人一幕
首名跳河施救者
体力不支差点溺水
6月23日14时许,达州市宣汉县一名27岁女子田梅(化名)在滨河路,脱掉一双鞋子,从漫水桥上跳入汹涌浑浊的河水自杀。听到岸边有人大声呼救时,一共有7名男子相继跳河接力救人,奋力将女子救上岸。其中,杨兴义便是第一个跳入河水中,展开救援的好心人。因河中水流湍急,体力不支的杨兴义差点丧命。
然而,这名救人英雄却是一名曾因入室盗窃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囚犯。此次救人是他首次参与的救人行动,因缺少经验和技巧,他救人时差点丧命,不得不向岸边的围观者求援。杨兴义说:“自己下水救人时,没想太多,仅仅觉得落水的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必须要救。”曾身陷囹圄数年,他比普通人更珍惜自由与生命。
杨兴义回忆,当他下水靠近落水女子时,女子抱住他向岸边游,并说了句“谢谢!”他认为田梅不是真在求死,而是在等待着岸边的救援。“那是条值得珍惜和爱护的生命,就应该去救!”杨兴义说。
曾经堕落
17 年前盗窃被判死缓
狱中拿到中专文凭
杨兴义,今年37岁,宣汉县普光人。对自己的过去,他没有隐讳:“年轻时,曾因偷摩托车被判死刑。”1989年,小学辍学的杨兴义到浙江打工,整日与地痞流氓混迹一处,沾染上偷盗、酗酒等恶习。1995年,他伙同他人,撬窗撬锁入室盗窃了5辆摩托车,被判处死刑,缓两年执行。“5辆摩托车案值81500元。”至今,杨兴义对自己的过错记忆犹新。
入狱前,杨兴义仅有小学三年级的文化,入狱后,他接受了监狱内为囚犯组织的扫盲教育。他花了10多年时间获得中专学历,同时在监狱内教中学语文,宣讲一些普法知识。因为喜欢写作,不定期向监狱内刊上投稿刊载的文章,他被特批进入监狱内刊,参与采编内刊的各类稿件和新闻。杨兴义将自己发表的文章都做成剪报,睡觉前习惯性地拿出翻看,“时刻警醒自己,不能以任何理由,再犯任何错误。”
在狱中,杨兴义表现很好,配合改造,多次立功受表彰。2012年4月16日,获准假释出狱,在社区矫正。从宣汉县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中心的一份资料显示,杨兴义曾因表现良好,受到表扬65次,减刑6次,共5年零7个月。2012年4月16日,获准假释出狱接受社区矫正。
今日新生
创业开“新生”批发店
争取3年内买房
2014年4月,杨兴义出狱后,做了半年小工攒了1万多元,向亲友借了2万元钱,开始自主创业。从推着小推车摆地摊开始,现在已在宣汉县城滨河路上拥有一个约8平米的固定摊点,出售一些家庭日用品、五金百货和小饰品。
为纪念自己重获新生,杨兴义将自己的店命名为“新生”饰品批发部。“争取在3年内,赚到一套房子的首付款,完成按揭手续。”有房后,再娶妻生子,就能过普通人一般的生活。记者赵权军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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