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快递玩具却遭破损 快递公司拒赔
来源:南京日报 2014-06-09 14:55:00
市民刘女士近日很不开心。因为,她快递给天津的小侄子的礼物,被快递公司弄破损了,讨说法又遭到无理拒绝。
刘女士的小侄子今年6岁,酷爱卡通人物多啦A梦。儿童节前,刘女士在商场精心挑选了一款价值200元的多啦A梦玩具作为礼物,并在家附近找了一家快递公司给远在天津的小侄子寄去。由于玩具体积较大,又是石膏制品,重量达13公斤,刘女士为此支付了130元快递费。
几天后,小侄子家打来电话,说快递收到了,但并非本人验货签收,而是被放置在其单位门卫处,且外包装有破损,打开发现玩具已破损一大半。
刘女士立即打电话给快递公司要求赔偿。对方称,快递详情单的背面已拟定了快递交易的格式合同,包括“易碎品破损不赔”等。多次交涉未果后,刘女士只好向秦淮区工商分局12315投诉。
秦淮区工商分局调查后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快递公司格式条款上的“易碎品破损不赔”,显然属于免除自己责任、排除刘女士主要权利的“霸王条款”,故无论刘女士当时是否认可均为无效。经调解,快递公司最终赔偿了刘女士200元的受损物品费用及130元的快递费用。(通讯员 黄蓓 侯小伟 记者 邹伟)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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