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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代沫容留吸毒案27日将开庭 或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李铁柱   2014-05-24 08:56:00

关键词: 李代沫 有期徒刑 容留他人吸毒罪 开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本报讯(记者 李铁柱)北京青年报记者昨天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获悉,备受关注的歌手李代沫容留他人吸毒案将于5月27日(下周二)上午9点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

  现年25岁的李代沫曾参加《中国好声音》第一季比赛,因《我的歌声里》而一炮走红。之后李代沫在北京签约当然娱乐公司。

  检方指控,2014年2月至3月间,李代沫在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首开幸福广场某室的暂住地内,先后多次分别容留卢某、郝某、郑某吸食毒品。后李代沫被查获归案。

  2014年3月18日,李代沫被刑事拘留,4月16日,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犯罪嫌疑人李代沫依法批准逮捕。

  检方认为,被告人李代沫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4条的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初审编辑:赫洋
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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