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酒驾车 为逃避检查拖行交警100米
来源:兰州晚报 2014-05-22 10:21:00
男子富某醉酒后不仅在马路上危险驾车,而且为了逃避检查,竟将执勤民警拖行100多米。5月21日记者获悉,白银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依法对富某从重处罚,判处富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14年4月16日18时许,被告人富某醉酒后驾驶一辆甘A牌雪佛兰牌轿车沿白银市白银区王岘东路由西向东行驶。当行至白云宾馆十字路段时,白银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示意富某停车接受检查,但其未及时停车,并将执勤民警拖行100多米。经白银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富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8.11mg/100ml,属醉酒驾驶。后经交警部门调查,该车实际车牌为甘D牌照。2014年4月17日,富某被白银市公安局白银分局刑事拘留。(记者 王万盈)
责任编辑:赵晓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