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

投稿信箱: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社会新闻

聋哑男敬老院内强奸精神分裂女 窜入对方屋反锁门

来源:四川在线   作者:   2013-12-26 07:38:00

关键词: 聋哑男;强奸精神分裂女;敬老院

  敬老院本是老人们安度晚年生活场所,老人们生活在一起其乐融融。但从救助站转到敬老院的聋哑人张华川,不珍惜这种机会,反而趁机对生活在敬老院的精神病患者华某实施奸淫。近日,经富顺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张华川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

  据了解,张华川是由富顺县公安局邓关派出所民警在县城客运站发现的,由于是聋哑人不能与人进行正常沟通交流,考虑到此种特殊情况,民警便将其送到救助站进行救助。后救助站考虑到张华川未来的生活,便将其安排到某镇敬老院暂住,受到敬老院暖心的关怀。

  2013年4月21日中午,正是敬老院午休时间,院里的五保户胡某、肖某、赵某等人,发现暂住在敬老院的聋哑人张华川窜至该院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华某的寝室内并将寝室门反锁。

  胡某、肖某、赵某等人发现后,试图用手将华某的寝室门打开但没有成功,后朱某找来改锥将华某寝室的窗子打烂后,再由肖某翻窗进入华某居住的寝室将房门打开。肖某、朱某、陈某等人进入寝室发现他对精神病患者华某实施奸淫。肖某等人立即用绳索将张华川捆绑后扭送至彭庙镇社区义务巡逻队,后移交公安机关。

  经四川正泰精神医学司法鉴定所鉴定:华某患精神分裂症(精神衰退期),无性防卫能力。经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鉴定:张华川作案时无精神病;对其2013年4月21日的违法行为评定为有刑事责任能力。经富顺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张华川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文中人物系化名)(陈凌)

  原链接:http://www.chinanews.com/fz/2013/12-26/5664252.shtml

初审编辑:徐丽丽
责任编辑:赵晓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