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内急在15楼高的地方就地解决 将路人淋一身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王波 2013-12-11 11:15:00
前天下午,我们接到报警,有人打架。
我们赶紧跑去一看,一名男子头被打破鲜血直流,而旁边一人正捂着下体蹲在地上无法站立。随即,我们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
原来,42岁的徐某和43岁的李某都是四川人,在同一个工地上打工。
上午8点,徐某由于一时内急找不到厕所,就在15楼这么高的地方就地解决,没想到让刚好经过的李某淋了一身。
李某还以为是下雨,但是看到大大的太阳,接着闻到身上的一阵臭味,立马火帽三丈,但是往上看,已看不到人影,于是李某只好先找工地的负责人。在负责人张某的带领下,李某开始寻人,直到找到15楼。
“是谁这么缺德往下面撒尿?”面对这样的事情徐某也感到很尴尬,最后他们达成协议徐某赔偿李某100元钱洗澡费,此事就这么算了。
对了第二天中午双方约定的时间,徐某吃完饭到楼下等,转了一圈没有看到李某,就干活去了。而徐某刚走,李某就来到了约定地点,但是左等右等也没见徐某。
李某本想上去找徐某,但是又觉得不好意思,只好等,这一等就等了2个多小时。
李某越想越气愤,一气之下上楼找到徐某,以徐某不守时,耽误其工作为由,要求徐某支付误工费。徐某不愿意,李某就一拳打到了徐某头上,徐某回手,手里的铁榔头砸到了李某头上,李某的头被砸破了流着血,李某的朋友看不下去,又一脚踢在徐某下身,双方的矛盾愈演愈烈。
最终李某头部缝了4针,徐某也得到及时医治。
面对坐在调解室里两败俱伤、低头不语的徐某和李某,我们耐心地劝导与调节,最后双方终于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达成协议,自己的费用、务工等都由自己承担,与对方无关,双方不追究责任。(本报通讯员 李绩 俞晓勤 本报记者 王波)
责任编辑:孙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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