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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永城官方称不会对服毒女车主进行打击报复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   2013-12-05 08:00:00

关键词: 河南永城;服毒女车主

  本报12月1日相关报道版面。 

  永城运管局长等6人受到停职或免职处理 

  本报12月1日相关报道版面。

  近日,河南省永城市货车女车主刘温丽因不堪忍受公路罚款服毒自杀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广泛关注。永城市委外宣办4日通报,永城市已对在该事件中负有责任的相关公职人员做出处理,该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局局长、分管副局长等分别被停职或免职。

  进展 

  6名相关责任人被处理 

  11月14日,河南永城一辆大货车因超载被当地运政、路政部门相继罚款。当事女车主刘温丽因付不起罚款喝剧毒农药自杀,后经抢救脱离危险。

  12月1日,永城市委外宣办在官网“永城网”发布了处理的情况进展:11月30日晚央视播出有关报道后,永城市委、市政府立即召开会议采取果断措施,提出明确要求:一、成立联合调查组,迅速查明事情经过,拿出严肃处理意见;二、责成市交通局党委、公路局党组写出深刻检查,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三、及时向社会发布调查处理情况;四、及时做好已出院当事人的善后关爱工作;五、加强对交通、公路系统及执法部门执法情况的监督和整顿工作,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12月4日,永城市委外宣办再次通报称,永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正视问题,迅速查明情况并对有关责任人做出处理。12月1日,河南省联合调查组进驻永城对此事进行调查。

  通报称,已对该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局局长、分管副局长给予停职检查处理;对运管局运政大队大队长给予免职处理。对市公路局分管领导给予停职处理;对流动治超执法大队大队长给予免职处理,调离流动执法岗位;对当日参与流动治超执法大队中队长给予免职处理,调离流动执法岗位。待省联合调查组调查结束后,再作进一步处理。

  永城市还要求对交通、公路系统及执法部门进行作风纪律整顿,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彻底整改,杜绝类似事件发生,确保文明执法,依法行政。

  追访 

  女车主觉得自己做错了 

  当事女车主刘温丽已于11月29日上午康复出院。接受采访时,刘温丽承认:“确实超限了。”刘温丽回忆,“我当时身上300块钱都不到,跟他们说,放过一次吧,他们也不相信,我当时确实没有钱了”。于是双方开始对峙,直至次日凌晨零时许,对峙已经持续7个小时,后来就发生了这起服毒事件。

  经过抢救,刘温丽的命保住了。11月27日,她决定出院,“还有那么多贷款没还呢,治不起”。如今,刘温丽每天要到村里的卫生所挂几瓶吊瓶,“能省点是点吧”。

  出院前,永城市公路局给了刘温丽3万元医药费,被扣的车也放了。刘温丽现在很好地保留着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医生用钢笔在上面写着“有机磷中毒”。她说,当时路政和运政的人都说她没有喝农药,她就是想拿着这个证明告诉他们,她当时真的喝了,真的被逼得没办法了。

  刘温丽说,央视报道后,儿子看到了这则新闻,他告诉刘温丽,“妈妈上电视了”,但儿子觉得妈妈做错了什么事情。

  刘温丽也觉得“自己做错了事情”,她说,早知道事情是这样,当时就是借钱,也应该把罚款交了,不该因为自己的“倔脾气”,去喝农药,弄得自己的身体也不好了,还让全家人担心。更重要的是,事情发生了,把那些部门的人都处罚了、撤职了,得罪了不少人。自己的货车以后还要在这条路上跑,还要还那么多贷款。

  昨天上午,永城市公路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后肯定不会对女车主打击报复,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法,如果继续超限超载会依法进行处理。

  声音 

  必须建立执法部门监督体系 

  高额超载罚款致女车主喝农药,公众哗然。记者调查发现,这只是曝出了“中国式”治超黑幕的一角。长期以来,大车司机沦为“唐僧肉”,一些执法部门不但未有效治超,且不断“创新”罚款,让人瞠目结舌。

  针对“以罚代管”乱象,重庆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廖成林教授认为,这种现象屡查不绝,究其根底,其背后是各部门之间公权力设租、寻租的逐利冲动在作祟,“只罚款不监管”对司机违章行为的变相鼓励,是变相的执法创收,其结果就是公权力滥用甚至私用,滋生腐败,必须建立对执法部门的监督体系。

  廖成林表示,一方面要理顺管理关系,同时可借鉴国外将超载入刑,加大惩治力度,同时也要考虑降低物流成本。在美国,超载不但会被处罚罚金,还将受到刑事诉讼和短期拘留。在韩国,超限运输车辆一经发现,将被公路部门直接移交法院处理。

    原链接:http://epaper.jinghua.cn/html/2013-12/05/content_45476.htm

初审编辑:徐丽丽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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