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

投稿信箱: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社会新闻

父亲起诉十年前离家儿 只为他回来看一眼癌症母亲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刘帆 吕艺真   2013-09-03 10:26:00

关键词: 父亲;起诉儿子;母亲;癌症;晚期

  老赵今年68岁,金华人,老伴65岁,患肺癌,晚期。在最后的日子里,老伴一直有个念头——想让多年未见的小儿子回来看看,却始终找不到人。为此,老两口甚至想了个办法,到法院起诉,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婉转让儿子回来。

  前几天,承办此事的婺城区人民法院婺北法庭兰法官联系老赵,老赵在电话里低落地说:“不用了,他妈妈已经走了。”挂上电话,想起老赵黑瘦的背影,办案多年的兰法官也有些心酸。

  要钱不成

  10多年前小儿子负气离家

  老赵有两个儿子,大儿子42岁,小儿子赵彪37岁。

  年轻时,老赵和妻子在外地,工作繁忙,只好把大儿子寄养在爷爷奶奶家,赵彪则由姑妈抚养。

  赵彪小时候,常被小伙伴嘲笑“没有爹妈”,一直到他上初中,老赵夫妇才把他接回了家。但赵彪和父母并不亲近,加上住校,双方沟通不多。

  初中毕业后,赵彪曾参军,1998年他退伍回到兰溪老家,对父母说:“我打算做点生意,你们给我点本金吧。”老两口一直对赵彪心存愧疚,凑了1万元给他。

  赵彪带着这笔钱去了杭州,谁知过了几天他又回来了:“钱我花掉了,你们再给我些吧。”

  老两口这次不肯了,赵彪竟把包丢在家门口,扬长而去。

  夫妻俩没想到的是,这一走,赵彪再也没有回来过。

  去年4月,老赵通过亲友,辗转打听到赵彪在江苏邳州,已娶妻生子。老俩口赶到江苏,终于找到了10多年未见的儿子。赵彪当时虽然情绪不高,但还是让父母住在了自己家。

  当晚,母亲对赵彪说:“我们来时带的钱不多,你先给我们一些。”赵彪就去银行取了1万元,给了她。母亲拿着钱,猜测赵彪还在为当年的事赌气,感觉这1万元像是赵彪在还那时的钱。于是,她用这笔钱,分别给赵彪的妻子和女儿包了一个红包,作为见面礼。

  第二天,老俩口就回金华了。

  为了再见一面

  无奈之下他起诉亲儿

  事实上,此时,老伴已经查出患有肺癌。

  因为赵彪在邳州做医疗器械生意,老俩口回来后,一度通过电话托他买抗癌药。赵彪曾寄回过几次,但两个月后,他的电话再也没有打通。

  今年年初,老伴肺癌到了晚期,想着能再见一见小儿子,无奈之下,老赵想到了去法院起诉。

  金华市务诚法律服务所的王央央律师根据老赵的诉求写了起诉状,起诉两儿子共同承担老两口的赡养以及医疗费用。

  “其实大儿子一直很孝顺,老赵两口子都住在他家,母亲生病后大儿子一直在照顾。”王央央解释说,“但还是要把户籍在金华的大儿子追加进来,否则我们就要去江苏打官司了。”

  “其实我们不想要他什么钱,只是想让他回来看看。”老赵说。

  今年6月5日,老赵去法院起诉,但法院却一直无法开庭,因为起诉状副本无法送达被告。

  虽然起诉书送达不了,法院可以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进行缺席审判,但恐怕来不及了。

  律师亲自去送起诉书

  发现小儿子住所人去楼空

  一直联系不到赵彪,律师王央央决定亲自去送起诉书。他辗转到了邳州,找到赵彪居住的小区,结果从邻居那得知,赵彪一家很久没出现了。物管说,今年赵彪家的水电费和物管费都没有交过。

  王央央又到当地派出所,管户籍的吴警官也试着打了赵彪电话,但无人接听;赵彪妻子的电话,是空号;吴警官甚至陪着王央央找到了赵彪女儿就读的小学,但因为放暑假,也没有结果。

  “可能赵彪真的有什么难言之隐,甚至不知道自己母亲已经生命垂危。”王央央猜测。

  得知律师也没有找到赵彪,老伴的病情更加重了,8月底,她去世了。

  弥留之际她曾说:“我只想找到这个儿子,问问他我打底有什么地方对不起他,他要这样对我?”

  老赵心灰意冷:“算了,人都不在了还有什么好说的,随他去吧。”之后,他去法院撤诉。

  “不管有什么矛盾,父母总归是父母,”老赵的大儿子叹息了一声,“回来见最后一面,是老人家最后的心愿。”(通讯员 刘帆 见习记者 吕艺真)

  原标题:父亲起诉十年前离家儿 只为他回来看一眼癌症母亲

初审编辑:徐丽丽
责任编辑:孙亚楠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