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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市纪委解决纪委书记越位错位不到位问题

来源:央广网   作者:桂园   2015-04-28 10:12:00

关键词: 纪委书记 越位 党委 纪检组长 意见

  央广网济南4月27日消息(记者桂园)据山东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日前,烟台市纪委制定出台相关意见,切实解决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越位、错位、不到位的问题。

  这个“意见”主要包括8个方面内容,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工作纪律、分工兼职等均作出明确要求。一是带头严格按照党章履行职责。二是带头自觉接受上级纪委的领导。三是切实负起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四是集中精力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专门监督责任,重点监督党委(党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职能部门履职情况。五是各级纪委书记在党委领导班子中,不具体分管工业、农业、卫生计生、招商引资、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工作以及可能影响纪检监察机关正确履行职责的工作;不担任城镇拆迁、重点工程项目总指挥等临时性职务。六是各级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在部门党组(党委)领导班子中,不兼任其他职务,不具体负责人事、财务、资产和业务处室等工作,不参加与分管工作无关的会议。七是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向党委(党组)和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坚决调整到位。八是强化纪律观念,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搞阳奉阴违、弄虚作假。

  烟台市纪委还将建立问责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思想不重视、职责分工调整不到位的,限期整改,并约谈相关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必要时约谈党委(党组)书记;对敷衍应付、拒不落实,甚至弄虚作假的,在全市通报,并区分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责任,严肃问责追究。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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