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通报21起违反八项规定问题 公车违规仍然多发
来源:大众日报 2015-02-13 09:23:00
□记者 魏然 薄克国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记者综合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春节将至,山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2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仍然多发。
淄博市桓台县盐务局干部公车私用。桓台县纪委给予批准和公车私用的县盐务局局长王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安排公车私用的县盐务局办公室主任张连国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请求和公车私用的县盐务局内退职工王平党内警告处分,并责成王军、王平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县盐务局领导班子作出检查。
淄博市临淄区苗圃主任陈金洲公车私用、违规兼职取酬。经临淄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陈金洲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山东智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兼党支部书记李荣健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山东铝业公司党委给予李荣健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
枣庄市薛城区陶庄镇大南庄村支部书记王祥才等公款旅游。陶庄镇党委给予王祥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村党支部委员兼村会计邓安益、党支部委员褚衍芝党内警告处分,由参加人员个人承担全部旅游费用。
枣庄滕州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借用滕州市绿色农资推广应用协会名义违规收取会费。滕州市纪委给予滕州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韩有国党内警告处分。
枣庄市薛城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通过薛城区农业标准化生产服务协会违规收取会费。薛城区纪委给予薛城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韩玉东党内警告处分。
东营市公路管理局桥梁检测中心违规将工程用车作为领导公务用车。经市公路局局长办公会研究,给予桥梁检测中心副主任李军行政警告处分;市纪委对桥梁检测中心主任李德月进行诫勉谈话。
莱芜市莱城区方下镇经管站站长高俊瑞工作日中午违规饮酒。莱城区监察局给予高俊瑞行政警告处分。
菏泽市东明县武胜桥镇刑彦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张明义、会计冯香玲违规列支招待费。东明县纪委决定给予张明义、冯香玲党内警告处分。
青岛市农委机关后勤服务站站长战世俭违规购买购物卡问题。青岛市纪委给予战世俭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市监察局给予战世俭撤职处分。
青岛交通职业学校校长牟善伟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牟善伟在担任青岛交通职业学校校长后,未经批准将学校购买的实习教学用车改变用途,违规使用。市教育局党委给予牟善伟党内警告处分。
青岛市市南区法院工作人员于雷、高鸿森违反公务用车定点停放规定问题。市南区法院给予于雷、高鸿森记过处分。
青岛市市北区鞍山二路小学违规用公款支付旅游景点费用问题。2014年7月,市北区鞍山二路小学在组织教职工赴上海培训期间,违规用公款支付旅游景点费用。市北区纪委给予鞍山二路小学校长高青松党内警告处分。
青岛市李沧区浮山路街道原党工委副书记魏涛违规套取现金问题。2012年,魏涛以报销干部职工福利费用名义从某公司违规套取现金。魏涛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青岛市崂山区王哥庄街道办事处违规购买茶叶、食品问题。崂山区纪委给予王哥庄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张贤玥党内警告处分。
青岛市黄岛区隐珠街道办事处董家庄原村党支部书记薛李刚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2年底,黄岛区隐珠街道办事处董家庄村党支部书记薛李刚与该村其他“两委”成员研究,以他人名义虚报列支土地补偿款,用于支付村集体租车费、餐费、购买烟酒、违规补发工资。黄岛区纪委给予薛李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青岛市城阳区交通机动车综合性能监测站业务室原负责人杨春磊、原登记员孙军违规收受财物礼金问题。城阳区纪委分别给予杨春磊、孙军开除党籍处分,其二人涉嫌犯罪问题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青岛即墨市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宋森、旅游局副局长刘广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服装市场所所长毕利春公款旅游问题。即墨市纪委给予宋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刘广寿、毕利春党内警告处分,责令个人承担旅游费用。
青岛胶州市慈善总会驾驶员刘龙公车私用问题。胶州市纪委给予刘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补缴公车使用相关费用,并责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刘龙予以辞退。
青岛平度市政协党组成员、平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刘忠锐(副县级)为其女办结婚答谢宴违规收受礼金问题。青岛市纪委给予刘忠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上缴财政。
青岛莱西市院上镇党委、政府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青岛市纪委给予院上镇党委书记张笑(副县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院上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吴海波党内警告处分。调查期间,相关人员已将违规发放的费用退缴。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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