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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质监局聘请法律顾问 向质监工作说“不”

来源:大众网   作者:李兆辉   2015-01-31 10:05:00

关键词: 质监局 质监工作 法律顾问制度 法律风险防范 不

  大众网济南1月30日讯(记者 李兆辉)30日,山东省质监局召开聘请法律顾问座谈会,聘请7名法律顾问和一家律师事务所,助力改革发展,为依法行政保驾护航。省质监局局长张宁波为法律顾问颁发聘书,并希望法律顾问勇于说“不”,善于说“行”。

  山东省质监局创新法律顾问制度,采用“常年法律顾问事务所+法律顾问委员会”方式,选择一家权威律师事务所为常年法律顾问事务所,同时选聘7名法律顾问组成法律顾问委员会。聘请的7名法律顾问,分别来自高校、律师事务所、司法机构,都是业界知名专家。省质监局张宁波局长为法律顾问颁发聘书。同时,希望法律顾问勇于说“不”,善于说“行”,在当前改革发展的新常态下,为省质监局依法行政发挥更大作用,使质监工作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实现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

  质监部门是履行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行政机关,涉及质量、标准、计量、认证、许可、特种设备等多个领域,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在保障质量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公平正义上肩负着重要职责。当前,深化改革,简政放权,促进“转调创”,创造良好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秩序等对质监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如何全面准确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迫切需要“把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作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全面准确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服务效能,确保改革发展在法制轨道上正确运行。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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