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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公积金贷款“认房不认贷”

来源:济南时报   作者:张晓莉   2014-10-15 09:23:00

关键词: 首付 贷款政策 房政策 济南商业银行 认房不认贷

  时报10月11日讯 (记者张晓莉)济南商业银行在二套房认定上“认贷不认房”的变化,引起市民对公积金贷款认定标准方面的关注。11日,记者了解到,目前济南住房公积金在贷款政策上没有新的变化,在二套房等认定上依然是“认房不认贷”。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济南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没有政策变化,也没有消息说要调整,二套房认定依然是‘认房不认贷’。”按照济南出台的住房贷款政策,在二套房认定上,只看购房者名下的房产套数,而不看其贷款记录。

  也就是说,如果居民名下目前没有房产,无论此前有几次购房贷款记录,再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都算首套。而如果名下已经有一套房,无论贷款是否还清,再买房都算二套房,首付六成,利率上浮10%。而如果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没有还清,则无法再申请公积金贷款。

  10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济南市相关支行负责人告诉记者,该行三套房政策已经放开,符合条件的市民交不低于五成的首付就可以申请贷款。不过目前正在执行的济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方面,三套房是停贷的。从目前市场情况看,由于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在二套房认定方面的不同,在济南房贷市场上出现了商贷“认贷不认房”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认房不认贷”共存的局面。

  11日,记者进行楼盘探访时发现,在目前的贷款政策下,一些贷款已经结清的二套房改善型购买者在贷款方面有两种不同的选择。

  “选择商贷的话,首付低,利率高;选择公积金贷款的话,首付高,利率低。”一楼盘置业顾问告诉记者,目前一套总价在100万的“二套房”住宅,选择实行新政银行的话可以享受30万首付和6.55%的基准利率(征信情况非常好),也可以选择60万首付和4.95%的利率(住房公积基准基础上上浮10%),具体如何抉择要看市民自身的具体情况。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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