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爬窗入室抢劫又强奸 济南警方72小时追凶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2014-08-22 08:52:00
民警带领嫌疑人指认作案现场 警方供图
11日凌晨4点,嫌疑人从窗户爬进林女士家。嫌疑人捂住林女士的嘴,拿着一把锋利的刀子架在她的脖子上。嫌疑人抢走800多元现金后,又对林女士实施强奸。孙婷婷/绘
“不许出声,否则我弄死你。”8月11日凌晨,正在睡梦中的林女士感觉有人捂她的嘴,刚睁开眼睛,她发现一名男子用一把刀架在了其脖子上。嫌疑人先抢劫再强奸,随后跳窗逃离现场。林女士报案后,市中警方根据相关线索,仅用3天时间就抓到了有盗窃前科的凶手刘某。目前,刘某已被市中警方刑事拘留。1不速之客 女子睡觉不关窗,遭遇入室抢劫、强奸
林女士平时租住在市中区双龙庄村,8月10日晚上,因天气炎热她洗刷后睡觉时没有关窗户,当天晚上其男友正好加班不在家。
睡到次日凌晨4点多,林女士感觉有人捂她的嘴,她睁开朦胧的眼,突然发现眼前有一个人面露凶相,拿着一把锋利的刀子架在她的脖子上。“别出声,否则我弄死你。”男子威胁说。林女士这时突然明白,有人到她家抢劫了。
为保证生命安全,林女士没敢出声。嫌疑人翻了她的包后,把里面的800多元现金拿走。林女士认为嫌疑人会快速逃跑,没想到嫌疑人一看林女士自己在屋内,并且只穿着睡衣,随后强奸了她。
劫财劫色后,嫌疑人快速跳窗逃离作案现场。惊魂未定的林女士赶紧拨打110报了警。2侦查遇阻 地形复杂追查困难,走访牵出又一受害者
市中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四中队办案民警孙健福介绍,通过侦查,警方发现林女士住的地方地形复杂、暂住人口较多、人员流动性大,“当地依山而建,这家的房子比那家的能高出2层楼,也为嫌疑人跳墙作案提供了方便。”
民警根据林女士反映的情况,分析嫌疑人可能对当地的地理位置比较熟悉,极有可能在该小区生活过或就在此地生活。林女士平时住在二楼,其周围都有邻居,如果嫌疑人对周围环境不熟悉,不敢轻易作案。随后,民警经侦查发现,事发现场门口只有北侧一条路,北侧还有一个图像比较清晰的摄像头,警方在查看监控视频时,没有发现可疑人员。而事发现场南侧由于没有摄像头,无法判断嫌疑人是否从南侧进院作案,案件侦查一度陷入了僵局。
专案组民警一边调查监控视频,一边对林女士周围的30余户租客逐一走访。在走访中,林女士的邻居反映,其在8月6日深夜曾经被盗,“我和女友凌晨两点开始休息,早上8点多醒来时,发现我的苹果5手机、手表和她的三星NOTE3手机不见了。”
市中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四中队副中队长龙海龙告诉记者,林女士邻居反映的被盗案,和林女士遇到的抢劫强奸案,发案时间均是在凌晨时段,均为翻墙入室,两案有诸多相似之处,遂对两起案件进行串并侦查。3 最终落网
被盗手机锁定嫌疑人竟是住在同一小区
很快,民警通过技术手段,很快确定被盗手机在一个泰安籍男子刘某或其女友葛某手中。
锁定犯罪嫌疑人后,8月13日,专案组民警兵分两路,一路抓捕刘某,一路抓捕葛某。13日17时许,刘某出现在其暂住地,民警迅速将其抓获,在搜查其暂住地时,警方发现了8月6日林女士邻居被盗的手机。面对铁的证据,刘某承认了盗窃手机的事实。
随后专案组民警连夜对刘某审讯,刘某最终承认在8月11日晚上入室抢劫强奸的事实。刘某供述,他曾因盗窃被打击处理过,刚刑满释放不久,在济南一家驾校当教练,现租住在林女士所在的小区,8月6日盗窃林女士邻居的手机后,由于对当地的地形比较熟悉,便于11日晚上再次去作案。
民警提醒市民,晚上睡觉或家中无人时一定要锁好门窗,不要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如果遭遇歹徒,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要及时报警,尽量记住嫌疑人的体貌特征,以便为警方破案提供线索。
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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