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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消费实际增幅高于全国0.7个百分点

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代玲玲   2014-05-03 10:00:00

关键词: 实际增长 消费率 山东经济 增幅 我省

  □ 本报记者 代玲玲

  本报通讯员 孙 羽

  在一季度经济增速有所放缓的情况下,农村市场消费的快速增长和餐饮消费的回升,让“消费马车”对山东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变得更大,增长更健康,后劲更充足。

  省商务厅公布数据显示:一季度,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697.8亿元,同比增长12.4%,低于去年同期0.4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增幅0.4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6%,高于全国0.7个百分点。

  在省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研究所所长高福一看来,虽然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同比有所回落,但相对于全省的GDP增速比去年同期低1个百分点来说,消费增长是积极向好的。

  省委党校教授郭振宗则认为,尽管一季度山东消费名义增速低于去年,但考虑到今年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水平仅为1.6%,低于去年一季度的2.1%和全年的2.2%,所以实际增长应不低于去年一季度和全年增长。

  不管消费增速的“落”与“长”,受访专家一致表示,从一季度投资、出口、消费三驾马车的情况看,受制于欧美“再工业化”战略实施,虽然我省一季度出口逆势增长,但随着发达国家制造业的重振,未来的竞争将更加激烈,依靠外需拉动经济增长难以为继。消费与投资组成的内需,将成为经济运行的最关键因素。

  而消费比重的提高十分重要。没有消费,投资将成为无源之水;没有消费需求支撑,扩大投资将带来产能过剩。山东正处于转型的关键时期,决定增长前景的重要因素是消费潜在需求能够释放到什么程度。一季度,我省消费市场平稳发展的同时,也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农村市场消费需求进一步释放。

  数据显示,继去年我省农村消费增幅8年来首次超过城镇以后,今年一季度,农村市场消费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43.9亿元,增长14.3%,不仅高于城镇2.3个百分点,而且高于去年同期1.1个百分点。

  “这表明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趋向缩小。”高福一介绍,最近几年,山东按照“两个同步”的要求,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推动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同时提出了争取农民收入实现更高增幅的目标。

  “十二五”以来,我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速明显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10年的2.85:1降低到2013年的2.66:1,今年一季度更是降低到2.3:1。1-3月,全省新登记农林牧渔业个体工商户2.1万户,同比增长13.2倍,其中90%以上是家庭农场。家庭农场的迅猛发展,预示着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将进入快车道。

  统计数据显示,一季度餐饮消费有所回升,餐饮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72.3亿元,增长10.1%,比去年同期提高1个百分点;限额以下单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28.0亿元,增长11.3%,高于去年同期0.5个百分点,限额以上单位增长13.5%,低于去年同期1.8个百分点。

  “从以上两组数据中可以看出,限额以下增速高于限额以上单位,尤其是在住宿和餐饮业中表现明显,这说明公款消费得到有效抑制,大众消费增长依然迅速。”郭振宗分析,限额以下企业发展如此迅速,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目前山东限额以下企业和个体户市场环境趋好,使其经营灵活的优势得以发挥,故其增速较高。

  但他也提醒说,目前,我省总体消费水平偏低,消费热点不突出,结构有待优化,尽管在绝对水平上高于全国,但与山东经济大省地位不相称,消费率以及消费对经济的贡献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扩大消费路径有数条支线,但主线是提高居民收入。”郭振宗说。

  高福一补充表示,我省产业结构不够合理,质量效益有待提高。“2013年,我们的GDP仅比江苏少不到4500亿元,而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却少了2000多亿元。”他认为,加快转型发展,打造山东经济升级版,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进而带动居民收入增长,增强消费增长的内生动力,是山东面临的紧迫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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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赫洋
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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