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府性债务审计明起启动 纳入乡镇政府
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袁涛 2013-07-31 07:51:00
◆时间:两个月左右 ◆范围:2011年至2013年6月底债务
◆目标:首次纳入乡镇政府;关注资金使用绩效;注意揭示因大量举债所致区域性风险;区别情况处理存量债务
□记者 袁涛 报道
本报济南7月30日讯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政府性债务审计进点电视会议上获悉,从8月1日起,审计署济南特派办和省审计厅将组成审计组,用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对全省省、市、县(市、区)、乡镇四级2011年至2013年6月底的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全面审计(青岛作为计划单列市单独审计),必要时将延伸到相关部门及单位,并追溯到相关年度。
近年来,为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省内各级政府采取了多种形式从不同渠道举债融资,在缓解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资金缺口、有效拉动社会投资、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生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我省政府性债务整体状况是好的,处于可控范围,但也有一些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增长较快,偿还债务压力较大,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
据了解,按照“摸清底数,反映问题,揭示风险,提出建议”的总体思路,本次全省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将主要实现四项目标。一是摸清省、市、县(市、区)、乡镇四级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及增减变化。其中,对乡镇政府性债务审计是本次审计的新任务。二是关注政府性债务管理及各级政府在融资渠道、方式和体制上存在的问题,关注资金的使用绩效,审查债务资金使用和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分析政府性债务总体风险变化,重点行业和单位政府性债务风险变化情况,客观评价当期风险和长远风险,区域风险和行业风险,注意揭示反映个别地区、个别行业不顾实际、大量举债、超前发展所造成的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四是针对发现的问题及对风险状况的评估,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促进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融资机制,区别情况处理存量债务,积极推动投融资平台的清理规范,严格控制新增债务,有效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维护财政和金融安全。
按照工作安排,山东省省本级和济南市本级,济南市市中区、槐荫区、平阴县本级及所属乡镇的政府性债务由审计署驻济南特派员办事处负责审计,其他市、县(市、区)、乡镇的政府性债务由省审计厅负责组织审计。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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