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安排6000万风险资金 贷款给小微企业可获补贴
来源:山东商报 作者:张玉 王志福 王海红 2013-07-30 07:51:00
商报济南消息(实习生张玉通讯员王志福 王海红)昨天,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省财政预算安排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奖励资金6000万元已落实到位,共100家驻鲁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获得财政支持。
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企业处了解到,为进一步调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对企业贷款的积极性,引导信贷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今年5月份,省财政厅会同省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修订了《山东省小型微型企业风险补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了资金申请条件、申报审核程序、资金用途、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内容。
根据省金融办、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审核结果,省财政对6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32家小额贷款公司拨付资金6000万元,用于充实其风险准备金,以及人员培训、业务推广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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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本报报道了山东省级财政将微型企业融资性担保业务纳入政策支持范围并给予重点支持等小型微型企业政策利好消息,引起了省内小微企业和相关机构的广泛关注。据了解,截至目前,山东为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对于给予小微企业贷款的信贷机构、担保机构均已出台扶持政策,山东省财政厅企业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举措将降低信贷机构和担保机构的管理成本和贷款、担保风险,“他们将更愿意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支持。”记者了解到,对于中小企业,省内一直有相关的财政扶持政策,“以济南为例,2011年,济南市政府就拿出了1000万元对中小企业进行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但对于微型企业,财政还只停留在给机构“大哥”补贴,请“大哥”多多关照微企“小弟”的层面,“我们并没有直接得到好处。”省内一家从事制造业的微型企业主说。
一位企业主的希望:“就差对小微直接补贴了!”
该企业主告诉记者,他希望省里也能出台对小微企业的直接补贴办法,让小型微型企业、信贷机构、担保机构三方都能得到资金扶持。实习生 张玉
原标题:贷款给小微 可获财政补贴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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