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暂停劳动教养审批 不再新接收劳教人员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张榕博 2013-07-24 16:53:00
原标题:我省已暂停劳动教养审批
本报济南7月23日讯(记者 张榕博) 湖南永州唐慧案胜诉再次引发国内对我国劳教制度改革关注。23日,记者从山东省司法厅获悉,我省劳教部门今年已不再接收新的劳教人员,12家劳教所中已有4家挂牌戒毒所。执行部门不再接收新的劳教人员意味着我省劳教审批已经悄然止步。
23日,山东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今年初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传出停止使用劳教制度的消息以来,全省劳教人员数量每个月都在减少。各地公安部门尚未向劳教部门送交新的劳教人员,全省12个劳教所再也没有接收新的劳教人员。“目前正在接受劳教的人员,在劳教期限到达后,也将被陆续解除劳教。”
记者从山东省司法厅获悉,继济南、青岛、淄博劳教部门“转型”为戒毒所后,枣庄劳教所也挂牌戒毒所,至此全省已有三分之一的劳教所挂牌戒毒所。而2012年底,山东省劳教局在公开文章中已增加山东省戒毒局这一新称谓。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枣庄戒毒所目前还没有对外招入戒毒人员,不过全省劳改系统目前都在进行相关“转型”。
作为劳教的执行部门,劳教所不再接收新的人员,意味着我省劳教审批在操作环节已经悄然“止步”,这无疑释放出劳教制度改革的信号。不过,进一步改革方案目前仍未“浮出水面”。省司法厅的相关负责人也坦言,目前一些改制仍是一些准备工作,未来是整体改制还是逐渐改制,我省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方案。
据报道,在今年1月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表示,中央已研究,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今年停止使用劳教制度。
劳教谢幕社区矫正登场
记者了解到,对严重违法但没有构成犯罪的人员实行行为矫正成为国内不少法学人士认定的发展目标,而社区矫正机构有望成为现行劳教所的“继任者”。
根据2007年山东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规定,被判处管制、缓刑、监外执行、假释以及在社会上服刑的人员要进行社区矫正,公安机关配合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考察。矫正方式包括,对矫正者实施针对性的谈话、公共卫生、植树造林、保洁绿化、敬老助残等公益劳动和社区服务,矫正对象甚至还可以申请低保。
目前,我省各地的区县司法局、司法所均成立了社区矫正科。不过,省司法厅基层处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相关法律规定尚未制定,目前全省社区矫正机构对未来承担现有劳教人员帮教,还缺少必要准备。
全国多地劳教所变身强制戒毒所
记者从多地公安司法部门了解到,全国多地已经停止劳教审批,不再新增劳教人员,现有劳教场所也在逐步实现职能转型,逐渐以强制戒毒为主。
今年1月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表示,推进劳教制度改革是今年工作重点。此后,多地政法部门表示,将在年底适时停止劳教审批。
1月28日,广东省司法厅厅长严植婵表示,广东将按照方案以及中央政法委、司法部的要求推进改革,有可能在今年适时停止劳教制度。一旦确定停止劳教制度,意味着劳教系统不再接收劳教人员,而在教的劳教人员将于达到劳教期限后解教。
7月15日,记者向广东省司法厅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询问最新进展,一位工作人员称,已经没有新劳教人员进入,这与全国是同步的。
2月5日,云南省委政法委书记孟苏铁称,“从现在起,我省对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缠访闹访、丑化领导人形象等三种行为的劳教审批统一停止。对其他违法情形的劳教审批全部暂停。”
据媒体公开报道,云南省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里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是中央政法委统一安排部署的。不过负责劳教审批的云南省公安厅法制处表示,“不方便透露”。 综合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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