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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桑村镇炮制征地假合同 国土局假处理真推诿

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   2013-06-19 06:54:00

  原标题:“以租代征”耕地处理一波三折

  ■ 核心提示

  既然此项目为工业园区储备土地,为何又名之为“土地承包协议书”?枣庄市山亭区桑村镇镇政府为何制造了这样一份“驴唇不对马嘴”的协议书?桑村村民对此疑窦丛生——

  “这是租地吗?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征地。但办成租地能逃脱法律责任。”

  “你说为什么枣庄市国土资源局山亭区分局突然就不管这违法占地的事儿了呢?难道以后违法违规交了罚款就没事了吗?这是不是以罚代管?”

  □ 本报记者 鲍青

  凭借一份“四不像”的承包协议书,枣庄市山亭区桑村镇政府轻而易举地获得77亩肥沃耕地。骗局得手后,镇政府招商引资来了一家名为“枣庄市达源液压设备有限公司”的企业搞开发。如梦方醒的村民曾三番五次制止施工,但力量悬殊的土地保卫战胜负早已注定。

  让村民纳闷的,不仅是镇政府缘何用欺瞒手段获得耕地搞开发,还在于枣庄市国土资源局山亭区分局在事件中采取前后不一、相互矛盾的处理方式。“是什么力量让山亭区分局改变了态度,转而放任不管了?”村民们满腹狐疑。

  5月29日,记者来到桑村镇桑村村,实地调查“以租代征”一事。

  租地还是征地?事实不言自明  事实是最有力的证据。虽然桑村镇在协议书中玩弄文字手段,却掩盖不住包藏在支支吾吾语句下“以租代征”的本质。

  

  2010年10月,桑村镇政府炮制了一份“四不像”的“土地承包协议书”。之所以称“四不像”,正是因协议中互相矛盾的条款充斥其间。

  记者注意到该协议书对承包用途说得明明白白,“为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报区委、区政府同意,在新规划的城区内沿南二环路、木留路东规划工业园区。”

  既然此项目为工业园区储备土地,为何又名之为“土地承包协议书”?同时在协议书的《权利义务条款》中也存在疑点。如第6条强调“甲方(即桑村镇政府)在所承租期间不改变其用途”。村民黄启俊疑问,“这不是画蛇添足吗?搞工业园就肯定要建厂房和办公楼,这样还不会改变用途?着实可笑。”镇政府为何制造了这样一份“驴唇不对马嘴”的协议书?令人疑窦丛生。

  2011年10月,开发商用推土机将77亩土地平整殆尽。此后一家名为“达源液压设备有限公司”的企业翩然而至。据资料显示,其“是一家生产销售气动液压设备的高新技术机械制造企业,其一次成型20吨铸件生产能力,填补了枣庄市的空白。”经记者查证,该企业名列《2012年枣庄市重点项目建设名单》第34位,位置显示是桑村镇。

  “这是租地吗?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征地。但办成租地能逃脱法律责任。”黄启俊等人感觉搞这样一份合同是挂“租地承包”的羊头来卖“征地开发”的狗肉。

  山亭区国土局:假处理与真推诿  目睹耕地被强制推平,心中郁郁难平的黄启俊等人找到山亭区分局理论。2012年3月,山亭区分局的一位副局长来到施工现场进行制止。不过即使有副局长坐镇指挥,开发商仍毫无忌惮地继续施工。黄启俊回忆道:“乡镇上的领导都走了,只剩下副局长一个人在施工现场,他阻止不了开发商。”

  

  自此挫折之后,山亭区分局的调查步伐明显降速。“平常去举报投诉,就是让我们等等再说。”无计可施的黄启俊等几户人家选择实名举报。在上级部门的要求下,山亭区分局对占地一事进行了回复并作出书面说明。

  在这份枣庄市国土资源局提交的回复材料中,山亭区分局表示:“枣庄市达源液压设备有限公司位于山亭区桑村镇桑村村南、木楼公路东侧。该公司于2011年10月占用桑村镇桑村村集体土地51479.16平方米(77.22亩)建设二期厂房。经现场勘测,并与山亭区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山亭区桑村镇比对,该宗土地属耕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这段文字清晰表明,桑村镇的租地属于“以租代征”。

  在确认该项目属违法占地后,山亭区分局表示,“在动工建设期间,我局进行多次制止,先后于2011年10月和2012年3月8日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于2012年5月4日进行立案调查,5月14日上报市局审核。5月18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限期拆除在非法占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处每平方米30元的罚款,共计1544374.8元,目前罚款已缴纳。桑村镇党委对于违法用地责任人桑村镇副镇长秦保磊和桑村镇桑村村村委会主任李方安二人分别给予党纪处分。”

  拆除建筑、恢复原状、开出罚单,这是山亭区分局对上级部门承诺的“约法三章”。可自从罚单缴纳后,“山亭区分局就放手不管了,放任开发商破坏耕地。”

  不处理背后藏“难言之隐”?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山亭区分局的态度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成了“假处理真推诿”?除了喧嚣尘上的小道消息外,村民们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5月29日,记者跟随黄启俊等人来到山亭区分局。也许是黄启俊等人时常光顾的原因吧,信访办公室的连主任显得并不热情,“老黄啊,这事已经提交到法院去了,现在不由我们负责,你们得去找法院。”除此之外,连主任不愿再对此事表态。

  记者一行随即来到此前曾去现场办公的山亭区分局那位副局长的办公室。该副局长沉默半晌,只表示土地征地手续现已办理完毕。“第一块31亩,第二块第三块都是25亩,总共办理81亩的土地使用证。”然而据村民讲述和记者观察,整个土地项目占地早已超过百亩。而该副局长所说的81亩土地使用证,也未能拿出来示人。

  这位副局长还希望黄启俊等人回到乡镇反映该问题。临走时,该副局长突然说道:“我对他们的占地也很生气。”

  “你说为什么山亭区分局突然就不管这违法占地的事了呢?难道以后违法违规交了罚款就没事了吗?这是不是以罚代管?”出了山亭区分局,随行的一位村民询问记者。

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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