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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失窃老板追"贼"时小偷猝死 家属索赔33万

来源:山东商报   作者:   2013-04-15 09: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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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庆国向记者展示法院传票

  这是一个充满了巧合和待解问号的个案。2012年底,济宁兖州生意人孙春华(化名)前往临沂进货,住进了当地一家廉价旅馆。次日早晨,听到房客“抓”的呼喊,旅馆老板张庆国“穿着大棉鞋”就追了出去。约二百米的追赶后,气喘吁吁的孙春华被抓住,张庆国见其脸色蜡黄,在报警后又拨打了120。送医抢救四十多分钟后,孙春华被宣布死亡。被留置到当天深夜、做完笔录的张庆国在回家途中,有警察告诉他,其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行为,并建议他自行申报。事发多月后,平静被一张法院传票打破。今年1月24日,死者的母亲、妻子向临沂兰山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向“殴打追赶致孙春华心脏病突然发作死亡”的张庆国索赔33万元。3月26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但并未作出判决。

  “大哥,对不住了” 

  从2002年开始经营那家位于临沂兰山区的明珠旅馆以来,张庆国的旅店从未发生过盗窃案。开业十年后一个冬日早晨,一切都被改变。

  2012年12月20日早晨,起床后的张庆国正准备点起火炉,开始一天的生意时,二楼传来了“”的呼喊,“是个女人喊的。”随着喊声,从楼梯上跑下一名男子。因为旅店内的楼梯为铁制,所以脚步声特别响亮。

  4月12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被偷的房客周丹回忆,事发当天,她先把大件行李箱提到了一楼,准备退房。后返回房间内梳洗。“下楼时那个男的正在楼道里打电话,还看了我好几眼。”回房后,周丹也并未查看装有现金的小包是否还在,“正化妆呢,门开了,我的包被扔了进来。”

  感觉不对的周丹赶紧起身开门,当看见有人正跑下楼时,她大喊“拦住他,他偷我东西了”。来不及多想,身为旅店老板的张庆国“穿着大棉鞋”就追了出去。事后沿街录像显示,张庆国落后被追者四秒钟。约二百米的追赶,也颇有意外。

  据张庆国介绍,由于鞋不跟脚,本来自己是追不上那名小偷的,但被追者随后一个返身回跑的动作,让张庆国揪住了对方的衣服。事后办案民警告诉他,监控录像显示,被追者在逃跑中把手机跑丢了,准备回身捡拾手机的时候,被张庆国抓到。

  抓住男子的地点“很快就有人围了过来”,张庆国回忆道。8点28分,一手揪住被摁在地上、屁股着地的中年男子,张庆国一手打电话报警。

  报警后,张庆国从男子手里抠出了被紧紧攥住的钱,清点发现共约180多元。张庆国告诉记者,等待警察到来期间,地上的男子手在不断哆嗦,并几次气喘吁吁地对自己说:“大哥,对不住了。”报警后发现被抓男子的脸色变得更黄,张庆国随后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大约六七分钟后,警察和医护人员几乎同时赶到。见地上男子情况不佳,医护人员要求张庆国陪同去往就近的兰山区第四人民医院; 随后赶到现场的周丹和张庆国的妻子,则被警察带往了解情况。

  猝死他乡的生意人 

  张庆国没想到,被抓后男子那几句“大哥,对不住了”几乎成了他的遗言。

  据张庆国向记者介绍,进入医院后,医生先后三次告诉他人可能不行了。最终经过四十多分钟的抢救后,医生宣告被抓男子死亡。事后法医鉴定中,给出死因是心源性疾病。“当时也没多想什么,给妻子打了个电话,让她告诉民警说人不行了,让警察过来一趟。”很快,赶到医院的民警将张庆国带往兰山区北园路派出所,随后当地刑警部门介入案件调查。

  被警方留置到当晚深夜后,警察开车将张庆国送回家。“当时民警说没什么事了。”另据张庆国介绍,期间还有民警告诉他,自己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并建议他自行申报。

  但死者家属们显然并不认同这一点。

  死者身上的身份证信息显示,这名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名为孙春华,是济宁兖州人。事后张庆国查阅旅客住宿信息发现,案发前一天傍晚,中等身材的孙春华入住进了这家价格低廉的旅店。

  孙春华的妻子徐女士告诉记者,他和丈夫在兖州市经营饭店生意已有十多年。2012年12月18日,关停饭店后,以徐女士的名义注册的土产行开业。开业次日,丈夫前往临沂进货,第二天命丧他乡。

  对于丈夫孙春华“偷窃”一事徐女士断然予以否认。她介绍说丈夫从来都没偷过东西,“以前在兖州开饭店,店里忙,一天到晚都不出店门。”此外她还表示,自家经商在当地是有名的实在、老实。“不用说那一点钱,就是再多的钱放在那里,我们也不会眨眼。”

  事发之后,这家刚刚开业的土产店依旧开门。不过徐女士表示已经很难再有心思打理生意。

  对于丈夫是否有心脏方面的疾病,徐女士表示“从开这个(土产)店才有一点。”另据介绍,中年丧子的不幸,令孙春华66岁的母亲受到不小打击,并多次入院。4月11日,记者再次致电徐女士时,她称自己也正在住院,不愿再多说什么。

  判决结果被多方期待 

  除了事发几天后,民警又去为张庆国做过一次笔录外,这件“开了十年旅馆遇到的唯一一次”盗窃案,似乎正慢慢平息。

  元旦之后,经营多年的明珠旅馆被划入拆迁范围。很快,工程队开进,抹去了一切痕迹。

  但平静在3月11日被电话打破。无所事事的张庆国接到了兰山区人民法院的电话。当天上午,他拿到了法院传票和孙春华家属提交的民事起诉状。

  诉状中称,2012年12月19日孙春华一人前往临沂土杂市场进货,当晚在被告张庆国经营的旅馆住宿,“次日早8时许被告不知何故与孙春华发生纠纷,殴打孙春华并将其追赶至旅馆附近的居委会,在孙春华体力不支蹲下喘息时又采用脚踢、腿顶等方式殴打,致孙春华心脏病突发死亡。”为此,死者家属要求张庆国赔偿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生活费等共计332031元。

  尽管觉得这诉状写得“太扯”,但他也不得不找了律师予以应对。

  张庆国告诉记者,自己抓住小偷只是抢回钱,绝对没有殴打等过激行为。4月10日,兰山区北园路派出所教导员袁警官向记者证实,民警到达事发现场时,现场并未纠缠打斗的痕迹; 而民警调取的多处沿街录像中,也没有发现张庆国对孙春华动手。走访中,目击者也表示张庆国不存在殴打孙春华的行为。

  此外袁警官还向记者证实,孙春华并无案底。对于其作案动机,民警表示难以理解。孙春华死后,这也成为无解的谜团。

  3月26日,兰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据出庭作证的周丹介绍,庭上有原告家属仍不承认孙春华偷窃一事,甚至一度恶语相向。

  张庆国的代理律师则认为,孙春华死亡与张庆国追赶没有因果关系,其作为偷东西的嫌疑犯本身心理过度紧张,逃跑过程中运动激烈,直接导致心脏病发作,张庆国的追赶并非导致他死亡的诱因。

  张庆国还告诉记者,原告代理律师在庭上称,张庆国追赶的“方式不对”:应该先报警,后追赶。这让张庆国有些恼火:“报警后几分钟警察才到,那时候小偷早就跑没影了吧?!”

  持续三个多小时的庭审,并未给双方明确答案,法院表示将择日开庭再审。

  作为本案的原告方,徐女士对判决结果充满期待和信心,她无法接受丈夫以“小偷”名义猝死他乡的事实。她告诉记者,目前他们已经把所有证据提交到法院,并相信法律会有一个公正判决。“谣言总有澄清的时候。”

  虽然作为被告,但张庆国也对案件的判决同样非常有把握。他告诉记者,在法庭上法官询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被他当庭否决。

  从接到传票就开始“窝心”的他坚持认为,自己在追小偷一事上,没有任何过错。“我没有打他一下;而且尸检结果也确定没有外伤。他的死是因为心脏病突发造成的。”这个曾经的旅馆老板摇头说接受调解就意味着他有错,他会把官司打到底,“一分一厘的赔偿也不会给,给一点,就相当于我输了。”

  和原被告双方的信心满满相比,唯有失窃的周丹心存歉意。在这个自认倒霉的年轻女孩看来,是因为自己才让张庆国“摊上大事了”,和纠结于此案中的所有人一样,她也在期待一个公正的判决尽快到来。

 

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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