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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这300套限价房公开销售 最低4328元/平方

来源:大众网   作者:毛道光   2017-09-18 17:15:00

关键词: 青岛;限价房;销售

新闻通报会。

  大众网青岛9月18日讯记者 毛道光)记者今天从新闻通报会上获悉,9月19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将发布2017年下半年度青岛市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公告,对2个限价商品住房项目进行公开销售,共计房源300套。此次公开销售的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分别是绿地香颂项目和佳兆业水岸新都一期项目,提供房源分别是240套和60套,销售均价为7039元/平方米和4328元/平方米。
  据悉,青岛市自2014年起就停止经济适用房和商品限价房的项目新建。目前,青岛市持有《青岛市限价商品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的家庭不足200户,此次公开销售的300套商品限价房房源已能够满足青岛市持证住房保障需求,待本次销售结束后,申请家庭持有的《青岛市限价商品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自行废止。未申请购买的申请家庭,若仍符合青岛市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可至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住房保障申请。
  9月20日起持证家庭可办理购房登记
  本次公开销售住房面向青岛市市区行政区域内已取得《青岛市限价商品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的申请人。申请人可在公告的两个项目中任选一个就近登记。登记后,全部申请人汇总统一计分排序、统一按序选房。办理购房登记时,申请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明和《青岛市限价商品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到场登记。本人无法到场需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购房登记手续的,受托人应持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有关身份证明办理。购房登记时间自2017年9月20日9时起至2017年9月29日17时止(节假日正常受理),超过规定时限的不予登记。购房登记顺序与选房顺序无关。
  本次公开销售遵循困难优先、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按照购房登记、公示、计分排序、确定选房顺序和轮候选房等程序进行。申请人按规定办理购房登记后,现场领取《青岛市购买限价商品住房项目登记回执》。登记期满后将于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16日在青岛房地资源网(www.fdzy.gov.cn)、青岛住房保障网(www.qdzfbz.gov.cn)对申请登记情况予以公示。
  按计分排序规则确定选房顺序
  本次计分排序不区分项目,汇总全部登记信息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将依据申请人家庭基本信息和《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排序计分规则》有关规定对申购家庭进行综合计分排序。计分排序结果将在市人大、市政协、公证部门及市民代表共同监督下,通过计算机软件系统计算产生。计分排序过程将于2017年10月29日通过青岛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QTV-1)公开播出。
  申请人按照综合得分分值高低确定选房顺序,依次轮候选房。分值相同的申请人,依据申请人申请办理《青岛市限价商品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的时间先后确定选房顺序。
  选房顺序、选房地点及选房开始时间将于2017年10月30日在《青岛日报》、青岛房地资源网(www.fdzy.gov.cn)、青岛住房保障网(www.qdzfbz.gov.cn)进行公告。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青岛市限价商品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到规定的选房地点按顺序选房。选房时,本次公布的两个限价商品住房项目房源将合并供申请人选择购买,申请人按公告的选房顺序依次选房。
  重点优抚对象等家庭享受加分
  根据市政府文件规定,“对符合保障性住房条件并享受定期生活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家庭,在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时加5分”。符合该条件的购房登记家庭,请务必于2017年9月29日前(含9月29日)持抚恤定补相关证件《青岛市购买限价商品住房项目登记回执》到户籍所在地的区民政部门进行身份审核和信息备案。逾期办理的,视为主动放弃。
  根据市卫计委等五部门文件规定,对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女方年满49岁)、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一级人员按每户5分计入综合评分;对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女方年满49岁)、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二、三级人员按每户3分计入综合评分。符合该条件的购房登记家庭,请务必于2017年9月29日前(含9月29日)持相关证件及《青岛市购买限价商品住房项目登记回执》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卫计部门进行身份审核和信息备案。逾期办理的,视为主动放弃。
  对于其他有国家、省、市文件规定的加分项按文件规定执行。
  注意事项
  鉴于本次公告的限价商品住房房源已能够满足我市持有《青岛市限价商品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家庭的住房保障需求,待本次销售结束后,申请家庭持有的《青岛市限价商品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自行废止。未申请购买的申请家庭,若仍符合我市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可至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住房保障申请。
  相关链接:
  一、 本次公布的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基本情况

  二、本次公布的限价商品住房项目购房登记地点
  (1)李沧区京口路106号(绿地香颂项目售楼处)
  咨询电话:68077888、68078013
  (2)城阳区天风路301-77号(水岸新都项目售楼处)
  咨询电话:66989999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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