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青岛价格投诉举报552件 商品零售价投诉减少
来源:大众网-城市信报 2017-08-16 11:03:00
8月15日,记者从青岛市物价局了解到,2017年7月份,青岛12358价格监管平台共受理价格政策咨询、价格投诉和举报1083件 ,同比下降20.37% ,环比下降2.87%。其中,价格咨询531件,占49.03% ,同比下降35.16% ,环比上升4.12% ;价格投诉和举报552件,占50.97%,同比上升2.03%,环比下降8.76%。从受理量来看,上半年反映较为集中的为停车服务收费、物业服务收费、商品零售价格等问题。
据悉,停车服务收费问题本月受理408件,占本月受理量的37.67%,与上月相比上升0.99%。从受理情况来看,个别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收费停车场存在未进行收费公示现象,其主要原因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道路停车泊位前期被青岛市政空间城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接收整合,收费公示牌更换不及时导致 。此外 ,停车收费人员无证上岗 、停车备案手续不全等问题仍然存在。对此,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将进一步对接停车场管理方,督促加快进行收费公示牌更换工作。同时,针对主要道路、重点大街及主要旅游景区周边,繁华商业区及主要交通枢纽周边等重点区域,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积极查处停车收费价格违法行为。
物业服务收费问题本月受理103件,占本月受理量的9.51%,与上月相比上升4.04%,投诉集中的物业服务问题主要表现在停车收费等方面。从受理情况看,个别物业企业在执行价格政策上有偏差,在停车位经营过程中存在只售不租行为,或者单方面确定停车收费标准,引发业主不满。此外,车辆临时停放是否免费的问题反映较多,尤其是业主对房屋进行装修时,因装修材料、购买家具等原因需要货车经常出入小区,物业公司对此进行收费引发争议。对此,物业公司一方面要严格遵守《青岛市物价局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规范企业收费行为,另一方面要积极做好收费公示和相关规定的解释宣传工作,消除业主心理疑虑。
商品零售价格问题本月受理49件,占本月受理量的4.52% ,与上月相比下降15.52%。主要存在未明码标价、标价与售价不一致 、促销活动价格未及时更换等问题。从调查情况看,虽然多数商家是无意行为 ,但也有个别商家存在主观故意违规。特别是在销售旺季,很多商家都以不同方式进行促销活动,吸引顾客消费,在此期间容易出现虚假标价、虚构折扣、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违规行为 。守法、规范、诚信是对经营行为的基本要求,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既要充分享有自主定价的权力,也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政策,认真执行商品明码标价规定,对所售商品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城市信报记者 丁一
责任编辑: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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