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南法院一大早集中清理被执行人 共拘传5人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2017-05-10 08:18:00
文/图 半岛全媒体记者 孙桂东 报道
半岛都市报5月9日讯 老赖被堵家中,咨询自己的律师该咋办,对方竟告诉他不用管,好好待在家就行。有了律师“撑腰”,老赖当真耍起了赖。无奈之下,执行法官只好给其戴上手铐,他这才乖乖上车到了法院……据悉,此次行动一共整理出执行案件22件,涉案总标的2547万元,涉案标的最大的为967万元,最小的为3.4万元,案件以劳动争议纠纷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涉民生案件为主。9日早晨,市南法院进行集中清理被执行人的行动,共拘传5人。
被执行人于某某正在和律师通电话。
9日早晨6时30分许,一组执行法官来到了住在山东路46号的于某某家中。于某某起身打开门,执行人员进入屋内。听完来意后,他表示先等等,要先给自己的代理律师打电话,问清楚才能处理。拨通了电话后,于某某打开了免提。通话中,于某某告诉律师,法院执行法官到自己家里了,要让他去法院,自己该怎么办。对方竟然告诉他,不用去,待在家里就行。
随后,于某某对执行法官说,他听代理律师的,就在家里不走。听到这里,执行法官哭笑不得,只得告诉他,法院已经找过他好几次。他一直拒不履行判决,执行法官有权将他带走,但其就是坐在客厅里赖着不走。无奈之下,法官只好采取强制措施,给其戴上手铐。见法官动真格了,于某某终于服软,表示孩子还在家里,不能给他们留下一个坏的印象。自己愿意配合工作,跟法官回法院。
到了法院后,于某某跟当事人冯先生和王先生进行了协商。原来,因为做生意,原房主将位于山东路46号的一处房产抵押给了冯先生和王先生。2015年2月3日,冯先生跟王先生共同拥有了这套房产,两人分占20%、80%的份额。但是,等到冯先生和王先生去房子里一看,被执行人于某某却住在里边。于某某宣称,他跟原房主签订了一份15年的租房合同,租期从2009年6月6日到2024年6月5日,租金每年2000元。于某某辩称自己只是租了房子,其他的都不知道,不愿意搬出去。
无奈之下,两人只能起诉至法院。市南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于某某主张其租赁该房屋,房屋面积为146.43平方米,但年租金只有2000元,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因此,于某某并非善意承租涉案房屋,应当判定合同无效,其需腾退房屋。最终,于某某与当事人达成和解,当庭承诺限期搬离涉案房屋。
据悉,本次行动是根据市中院“春雷”行动部署,市南法院连续开展的第四次较大规模的集中执行行动,清晨五点至八点三个多小时,执行法官共将5名长期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强制拘传回院,并责令1名占用法院拍卖房屋的案外人到庭说明情况。两名被执行人当庭履行了义务,两名应当腾房人员当庭承诺限期搬离涉案房屋,一名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抚养费26000元,一名被执行人当庭与申请人达成还款和解协议,一名欠款35万余元的被执行人仍拒绝履行还款义务被依法实施司法拘留。本次强制拘传行动取得良好效果。
责任编辑:赵勇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