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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假期青岛景区交通或“井喷” 交警支招避拥堵

来源:大众网   作者:李敏   2017-04-27 17:02:00

关键词: 五一;青岛景区;交通

  大众网青岛4月27日讯记者 李敏 通讯员 曲海青 栾心龙 刘秀)记者从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根据历史交通出游数据分析,受旅游出行高峰、高速公路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预计今年节日期间远郊、中短途旅游为主的自驾车出行和客运交通流将大幅攀升,景区周边道路交通压力或出现井喷现象。青岛交警提醒广大市民提前合理规划出行时间和路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创造安全、有序、文明的出行道路交通环境。
  据了解,今年五一假期为4月29日至5月1日,共3天。五一假期期间高速公路对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实行免费通行政策,免费通行时间为4月29日0时至5月1日24时。
  青岛交警发布交通运行预判:
  1、景区、商圈或现人流车流井喷现象
  根据往年及今年清明小长假规律,预计市南区前海一线、崂山南线、北九水、开发区金沙滩等景区以及中山路、台东、CBD万达、万象城、凯德广场、香港路佳世客、麦凯乐、李村商圈等各大商圈周边道路将呈现持续交通拥堵或缓行状态,附近停车场将呈现超饱和状态。
  交警提示:建议节日期间出行的市民尽量选择公交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选择驾车出行的市民,请将车辆停放至停车场或路内停车泊位,错峰出行。
  违法停车严重影响通行秩序,加剧道路拥堵,交警部门在假期期间会加大对违法行为的管控力度,请驾驶人、行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文明出行。
  2.高速公路交通运行预判
  预计高速公路出城拥堵峰值出现在4月29日(假期第一天)的9:00—15:00,返城拥堵峰值预计出现在2017年5月1日的(假期最后一天)12:00—19:00。
  胶州湾隧道、胶州湾大桥、G20青岛东收费站及李村收费站、G22双埠收费站、重庆路、黑龙江路、滨海大道等进出城主要道路及收费站在交通高峰期将出现通行缓慢或排队现象。
  近期天气转暖后,胶州湾隧道进城方向在16:00—19:00之间常态出现拥堵排队现象,特别提示广大驾驶人错峰出行,规避拥堵。
  建议驾驶员遇收费口排队或车道封闭等情况,请耐心等待,切莫争道强行。驾驶员遇高速公路交通拥堵时,依次排队通行,严禁违法占用应急车道。
  3.拥堵绕行提示
  若胶州湾隧道入市相关区域发生交通拥堵:当前海一线发生交通拥堵时,车辆可由云南路出口驶出,绕行胶宁高架路;当胶宁高架路发生交通拥堵时,车辆可由云南路出口驶出,绕行地面道路;当市区南部发生区域性交通拥堵时,隧道黄岛端入口限制车辆放行时,车辆可由胶州湾大桥、青兰高速绕行。
  若胶州湾大桥入市相关区域发生交通拥堵:当环湾路与大桥高架路流量较大时,车辆可由胶州湾大桥太原路出口沿环湾路向北部绕行,或由环湾路金水路立交向东部绕行;当胶州湾大桥入口限制车辆放行时,车辆可由青兰高速绕行。
  若G20青银高速及青岛东出口周边区域发生交通拥堵,车辆可由青岛东出口驶出,经沙子口方向绕行,或由G2011青新高速城阳南、夏庄、东李出口提前驶出。
  若G15沈海高速发生拥堵,车辆可由胶州湾隧道驶出,经滨海大道、204国道进入黄岛、日照方向。
  4. 交通管制提醒
  5月1日起至10月15日,市区前海一线继续执行大巴限行政策,每日7时至19时,禁止大型客车在以下路段行驶:太平路(单县支路至江苏路段)、莱阳路(太平路大学路口至南海路文登路口)、东海路(太平角六路至南京路全路段、台湾路至南京路东向西方向)。
  请旅游大巴提前规划路线,规范停车。交警部门将对驶入沿海一线的旅游大巴加强引导、教育劝离,对拒不遵守限行规定及时驶离的,一律严格处罚并监督其驶离。
  同时,交警部门也发布了出行安全提示:
  1.提前做好出行规划。五一假期高速公路实行小型客车免费通行,高速公路和通往景区的道路将迎来自驾出行高峰。请您提前选择好出行方式和时间,通过各区、市交警官方微信、微博及广播电台等方式提前了解沿途路况信息,错峰出行,减少拥堵。
  2.提前做好车况检查。自驾车出游,请提前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保养,确保车辆转向、制动、轮胎、灯光等关键部件安全状况良好,并随车携带警告标志牌、千斤顶、螺丝套筒等工具,以备急需。
  3.交通安全时刻牢记。不要疲劳驾驶,更要杜绝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行驶、超员超载、争道抢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农村面包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切勿非法载人;摒弃交通陋习,保持平和心态,不要乘坐超员和违规载货的营运客车。
  4.规范使用安全带。安全带是生命带,发生意外时可使车内人员生还几率提高60%。节假日期间,举家出游增多,请您系好安全带,同时为孩子选用适合的儿童安全座椅,切莫怀抱孩子或让孩子坐在副驾驶位置。
  5.严禁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青岛市辖高速公路全程抓拍机动车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行为,并依法予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6.发生事故快处快赔。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要立即开启双闪灯,在来车方向150米外放置警示牌或警示物,迅速疏散车内人员至护栏外安全地点,及时报警求助。切勿在高速公路行车道内停留、围观或协商赔偿事宜,以防引发二次事故。
  7. 雨雾天气需谨慎。春夏季节,潮湿多雨,路面打滑、视线受阻添加了驾车的风险系数。恶劣天气行车时要降低车速,轻柔转弯,躲避积水路段,注意车距,正确使用车灯。
  8.交通安全人人有责。客运企业和驾驶人要认真落实安全告知制度,在发车出站前,应检查人数,告知车辆核载人数,严禁超员。客车驾驶人要要增强防范意识,规范自身驾驶行为,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并承诺严守安全驾驶要求。乘客应按照驾驶人提示安全乘车,并对客运企业和驾驶人安全告知执行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青岛交警提醒您,高速公路报警定位方法要牢记:在高速公路右侧护栏位置,每100米设置一个圆形标志牌,称为百米桩;每1公里设置一处标有公里数及高速公路路名的标牌,称为公里桩。您可通过高速公路名称、目的地方向、车辆所处位置的公里桩和百米桩精确定位。
  青岛交警报警电话24小时为您服务。
  青岛交警:0532-122;
  胶州湾高速公路大队:0532-66572210;
  潍莱高速公路大队:0532-84351122;
  同三高速公路大队:0532-66572345;
  青平高速公路大队:0532-66582804。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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