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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贷记录审查延伸到全国范围 青岛尚属首次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孙晓琳 于红靓   2017-04-12 09:58:00

关键词: 房贷利率;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房贷;通知;炒房者

  半岛全媒体记者 孙晓琳 于红靓

  4月10日,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答复各商业银行,对3月30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中提到的“认房又认贷”等规定给出解析,其中提到,贷款记录是指征信报告中反映出的借款人在全国范围内的全部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据悉,申请住房贷款需查询借款人在全国范围内的全部个人住房贷款记录,这在青岛尚属首次。

  “认房又认贷”有具体说明

  3月30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简称3·30《通知》),其中提到,“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部门《关于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确定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应按照‘认贷又认房’的要求严格执行。”

  “认房又认贷”在执行中究竟如何认定,4月10日,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对该细节进行了说明。

  首先,明确家庭住房套数。居民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满18周岁的子女,居民家庭住房套数是指购房居民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所拥有的住房套数。

  3·30《通知》中“认房又认贷”的要求,具体是指:在本市无住房且无贷款记录,或无住房但有贷款记录且均已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执行首套房政策;对于在本市拥有一套住房,或有一笔未结清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对于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或本市有一套住房且有未结清贷款(贷款对应的住房不在本市),或有两笔及以上未结清贷款(贷款对应的住房均不在本市)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住房贷款。

  同时,答复还对商业银行审批居民购房贷款需查验的必要证明文件进行了规范,要求各商业银行审批居民购房贷款时,要严格查验必要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借款人婚姻状况和户口簿信息、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的房屋套数证明、征信报告和收入证明等资料,并留存原件或复印件。

  全国范围内审查个人房贷

  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答复各商业银行中提到“贷款记录是指征信报告中反映出的借款人在全国范围内的全部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据业内人士介绍,这在青岛楼市限购中尚属首次,相当严厉。“之前查询范围多集中在青岛市,如今延伸到全国范围,有利于抑制炒房者。”平安好房青岛运营总监张斌分析,该回复中提到的“查询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并不包括商办、公寓之类的贷款。“实际上商办公寓等库存仍较大,对这类物业形态,去库存仍是首要任务。”张斌介绍。

  “‘认房又认贷’政策,最明显的效果就是将炒房客从市场摒除。”青岛锐理数据总经理马光明表示。近期青岛楼市成交数据也地说明了这一点,新房方面,据青岛锐理数据统计,上周新房成交3520套,环比下降14.4%,新房成交均价11174元/平方米,环比下降0.1%;二手房方面,据青岛网上房地产不完全统计,上周岛城二手房成交1606套,成交量环比下降56.51%。 

  首套房贷利率也有所上调

  3月16日,青岛发布限购新政,通过提高首套房和二套房的首付比例等给楼市“降温”,限购新政颁布后,青岛的各家银行也纷纷进行调整,贯彻落实相关政策。2月初,青岛多数银行还可以提供首套房贷利率最低8.5折的优惠。4月11日,记者调查青岛房贷市场,农业银行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首套房贷利率优惠折扣已经由8.5折提升至9折,二套房基准利率上浮1.1倍,并且暂停第三套房贷利率。据了解,中国银行、邮储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等驻青银行机构,首套房贷利率折扣最大优惠都提升至9折,更有银行已将首套房贷利率最低折扣调整为9.5折。

  融360大数据研究院分析认为:未来一线城市房贷政策情况可能会出现整体上调、收紧的情况。据悉,上海年后首轮调整,已有多家银行上调首套首付,首套房贷利率也将出现上调,目前详细的调整幅度,暂未公布。

  

  制图/王倩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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