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一17岁少年盗窃数千元 父亲发现带其自首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2017-03-31 08:41:00
半岛全媒体记者 潘立超 通讯员 李阿欣 报道
半岛都市报3月30日讯 日前,平度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17岁少年王某盗窃邻居数千元钱,其父发现后,及时报案,退赔钱款,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为孩子取得了缓刑的机会。
被告人王某与邻居李某年龄相仿,王某经常到李某家玩耍。2015年8月某天,王某从网吧回来后到李某家玩,看到桌子上放着70多元零钱,王某趁李某不注意,拿走了桌子上的钱,之后一直没人发现。尝到甜头的王某,后来多次爬墙进入李某家中共盗窃数千元。王某的大量不明来源金钱引起了其父亲王某某的注意,在王某某的严厉追问下,王某说出实情。为防止王某继续犯罪,王某某立即带王某到派出所自首。
案件处理过程中,王某某带着王某主动向邻居赔礼道歉,退赔了盗窃款,取得了邻居谅解。综合考虑王某的量刑情节和悔罪表现,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责任编辑:赵勇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