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高令"下两次坐飞机被拦 青岛老赖终"悔过"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2017-03-29 08:29:00
半岛全媒体记者 孙桂东 报道
半岛都市报3月28日讯 3月28日上午,曾两次乘坐飞机出行被机场安检拦截,又两次擅自逃逸的被执行人王某,主动来到市南法院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还款事宜,这起标的额为1000余万元的借款合同执行案件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王某现场偿还了部分欠款,并将按和解协议履行剩余欠款的还款义务。
此前,市南法院受理原告某典当公司与被告王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王某在规定期限内分两次给付原告某典当公司欠款共计1000余万元。该案民事调解书生效后,被告未能按期履行义务,原告即向市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申请将被执行人王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相关高消费行为。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王某先后两次乘坐飞机时被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检查部协助查扣。期间,王某均未经机场安检部同意,擅自离开现场,其行为违反了“限制高消费令”的有关规定。3月22日,市南法院公布了责令其履行生效判决的通知,责令被执行人王某于指定时间到市南区法院接受询问,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逾期不到庭,将按相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月28日,通知发出后的第六天,被执行人王某迫于执行压力主动来到市南法院,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协商,最终获得了申请执行人谅解,申请执行人同意被执行人王某分期偿还欠款,双方现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同时,被执行人王某还现场写出悔过书,表示承认错误,并保证将积极配合法院履行法定义务。
法官介绍,“限高令”将在各个方面影响“老赖”的生活,不仅将限制被执行人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动车一等座等交通工具,也将限制购买不动产、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旅游度假等,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赵勇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