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将建生态葬公园 开辟树葬、花葬、草坪葬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2017-03-29 08:29:00
文/图 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笑笑 实习生 杨阳
随着殡葬改革的逐步推行,岛城市民的殡葬观念在悄然发生着改变,海葬等生态殡葬形式逐渐受到人们的认可。3月28日,记者从市殡葬管理所了解到,今年下半年准备在殡仪馆内西山建生态葬公园,计划开辟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葬法。同时计划在生态葬公园内建设海葬纪念碑,供家属祭奠海葬故人。
海葬文化公园内设置了绿地毯、鲜花罗马柱路引、哥特式园艺通道,提升海葬仪式的仪式感、庄重感。
开辟树葬、花葬、草坪葬
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青岛市率先在全国开展骨灰撒海活动。从1991年到2016年6月底,青岛市共举办骨灰撒海活动73次,12109具故人骨灰魂归大海。如按农村传统墓穴安葬计算,直接节约土地200多亩。
据了解,在选择海葬的逝者中,外地人占了三成。根据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的相关文件精神,今年青岛市已着手研究“海葬”的常态化操作安排和奖励措施,争取在每年“海葬”2000具骨灰的基础上,数量有较大增长,以此进一步推动全市文明殡葬的发展。
青岛市殡葬管理所副所长田安峰介绍,除了海葬,青岛今年下半年准备在殡仪馆内西山建生态葬公园,将开辟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葬法,市民可根据需求提前预约。届时,这类生态葬法将跟海葬减免政策类似,预计一年可接待1500具左右的安葬数量。“树葬、花葬和草坪葬跟海葬形式差不多,都是采用可降解的骨灰坛,将骨灰坛埋在树下、花坛或草坪中,回归自然,地上不留标记物,以树、花等代碑,以达到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工作人员介绍,同时,殡葬管理所计划在生态葬公园内建设海葬纪念碑,供家属祭奠海葬故人。
海葬常态化,减免1000元
青岛目前最主要的生态殡葬形式是海葬。从2010年起,青岛市对骨灰撒海实行免费鼓励政策,截至2016年6月底,共举办免费撒海活动13次,为7167名故人家属免除费用358.3万元。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青岛市的骨灰撒海由每年上下半年各一次,改为按群众需求情况,实行常态化工作。2016年10月15日至11月30日,共组织16批次海葬活动,海葬468名逝者,为本市户籍居民减免费用20.8万元。
从今年春季开始,本市逝者海葬减免费用由500元提高到了1000元,在此基础上,全面取消了用纸盒盛装骨灰撒海的形式,启用了可降解环保海葬坛,参加海葬逝者家属在额定登船人数以内,人手一束鲜花。市殡葬管理所工作人员介绍,如果群众只选择普通海葬,现阶段1000元海葬补助已经可以满足基本海葬需求。市民如果选择其他高档次的海葬形式,会在套餐总价的基础上,直接减免1000元,只需交纳超出1000元的部分即可。
继2016年海葬工作进行常态化尝试以来,今年春季殡葬管理所又根据群众需求,对海葬文化公园(海葬公祭广场)进行了重新布置,绿地毯、鲜花罗马柱路引、哥特式园艺通道、欧式休息座椅、西式管乐队和弦乐队等服务和布置、个性化海葬祭文,全面提升了海葬仪式的仪式感、庄重感,让海葬不再使人有压抑感。
■链接 文明殡葬奖补办法正在着手起草
市殡葬管理所工作人员介绍,今年清明节期间将继续开展“鲜花换烧纸”和“天使信箱”活动,在殡仪馆门口、壁葬区、九峰陵进行鲜花换烧纸活动,市民可免费将手中的纸钱、鞭炮换成由志愿者提供的鲜花,给故去的亲友献束鲜花表达哀思,让祭奠区不再因焚烧纸钱而烟雾缭绕。此外,“心愿卡”可用来书写对逝去亲友的怀念,写好后投入天使信箱中,志愿者会在环保焚烧炉将信箱里的信件进行集中焚烧,寓意‘寄’给逝去的亲人,传递亲情。
青岛市殡葬协会会长杨春水介绍,青岛各区市近年来大力推进以公益性墓地为主体,经营性公墓为补充的生态节地殡葬改革,形成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其中,黄岛区按照2015年出台的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意见,今年开始在现有的龙凤山经营性公墓区域内规划了面积100亩、可满足本区20年需求的大型节地生态公益性公墓;在凤凰山公墓规划建设了公益性墓区。崂山区今年启动了节地生态的地宫式骨灰存放设施的建设和四个街道的怀念堂建设,全部完成后有10万存放格位,可满足本区20年的需求。胶州市抓住青岛市机场搬迁的有利时机,建成了大型半地下式高档怀念堂,目前已安放骨灰盒6000多个。
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民政局正在着手起草对建设生态节地殡葬设施和文明殡葬的奖补办法,办法出台后将按照市财政补贴殡葬建设单位,区财政一比一配套资金奖励个人的方式,大力推进生态文明节地的殡葬改革。再过3~5年,青岛市的殡葬设施建设将呈现出新的局面。
责任编辑:赵勇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