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男子不思悔改二次酒驾 被行政拘留10天
来源:大众网 2017-02-17 15:11:00
再次饮酒驾驶被拘留
大众网青岛2月17日讯(记者 高玉清 通讯员 秦浩)2月16日13时30分许,胶州交警大队在胶州市朱诸路与黄大路路口处,发现无牌二轮摩托车形迹可疑,驾驶人孙某精神恍惚,遂将车辆拦下。经检查发现该驾驶员孙某有酒后驾驶嫌疑,后经现场吹气测试,孙某酒精含量为43mg/100ml,遂将其带回中队调查。
经查实2016年1月13日孙某曾因酒后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未戴头盔被交警大队并处一千四百五十元罚款。这期间孙某没有检讨自己的行为加以改正,2月16日中午,孙某在本村一饭店饮酒后,全然忘记其酒后被查处的教训,在无驾驶证的情况下,酒后驾驶自己的摩托车去办事。行至朱诸路被执勤民警拦下,现因再次饮酒驾驶被查获。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罚款1450的处罚。
交警提醒,不管两次酒驾被查处的间隔时间是多少,只要被查出二次酒驾,当事人都要面临拘留、吊销驾驶证和罚款的处罚。
责任编辑: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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