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法制办:土地征收项目超期回迁可领补助
来源:大众网 2016-11-04 16:51:00
大众网青岛11月4日讯(记者 郭欣 张溪)今天上午,青岛市法制办主任万振东做客青岛新闻广播FM107.6《行风在线》节目时表示,土地征收项目超期回迁的居民,可以领取超期补助费。
今天,市民刘女士打来热线咨询,她在人和路的房屋2008年进行拆迁,根据政策应该于2010年回迁,但政府只盖了一栋楼,根本不够600户居民住,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万振东说,对于这种未能按时回迁的项目,青岛市政府正在组织各个区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回迁工作,部分“历史遗留”的项目已经回迁完成。并且按照法律规定,超期回迁可以领取超期补助费,详细信息可以拨打市北区政府公开电话了解回迁情况。
万振东介绍,今年8月31日,青岛市政府印发实施了《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意见》明确了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总体目标:加快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意见》也明确了衡量建成法治政府的七条标准,即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建设质量显著提升、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宪法法律严格公正实施、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人民权益切实有效保障和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
责任编辑: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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