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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商铺却无法交付 百起太古百货案集中执行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樊蓉   2016-11-04 08:22:00

关键词: 商铺;业主;李某;被执行人;百货商场

  早报讯 花了上百万买了个商铺想做生意,没想到时隔6年,商铺仍未交付。昨日,市南区人民法院继续推进“执行利剑”行动,对青岛太古百货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涉100起案件进行集中执行,向商场内的物业公司以及多家正在经营的商户进行调查取证,通过商场物业公司再次向被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下达执行通知和传票,督促李某尽快还款。

  买了商铺却无法交付

  昨日上午,记者跟随市南法院执行局执法人员来到太古百货商场。此时,商场内大部分的商铺都是关门停业状态。执法人员首先来到被执行人太古百货商场的原办公场,但公司早已搬走无人办公,法定代表人李某下落不明。

  “这个案子2010年就已宣判结束,但直到现在被执行人仍未履行还款。 ”执行法官向记者介绍,2010年7月,青岛太古百货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就与100名业主签订了“太古百货”商铺买卖合同和委托租赁协议书,业主均已支付购买款项。按照购买面积不同,每位业主支付了100万元到200万元不等。原本合同中承诺2010年交付,却因种种原因房屋无法合法交付到业主手中。此后,这100名业主将太古百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告到了法庭。

  市南区法院判令被告分别向100名原告赔偿违约损失,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经市中院二审审理判决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被告未按生效判决履行义务,100名业主自今年1月起陆续向市南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再次下达执行通知和传票

  立案执行后,市南法院执行局开展了强制执行工作。但经调查发现,该公司的原办公场地不仅无人办公,法定代理人李某下落不明。昨日上午,执行法官通过商场物业公司再次向李某下达执行通知和传票,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今后,市南区法院还将进一步加大对该公司的执行力度,并拟将被执行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调查发现的恶意逃避、抗拒执行的相关人员进行严肃追究,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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