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拒不执行跳墙 被胶州法院法警抓个正着
来源:大众网 2016-10-21 17:21:00
执法人员将老赖堵在家中。
执法人员抓捕老赖。
执法人员抓获老赖。
大众网青岛10月21日讯(记者 高玉清 通讯员 周茂涛)为破解执行难,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绩效,胶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利剑”活动正式启动,向老赖挥出重拳。
9月21日早上5点,执行干警敲开了被执行人冷某某的家门,2013年,被执行人冷某某驾车与申请人王某某的摩托车相撞,造成王某某颅脑损伤,股骨骨折,法院判令冷某某支付医疗费、各项损伤共计156000元。因冷某某不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官多次送达传票及电话通知,冷某某拒不到庭,遂决定对冷某某进行拘传。
被执行人冷某某开门后看见门口的执行法官就是一愣,法官向其出示了拘传手续,要求其到法院说明情况,被申请人冷某某佯装配合干警,在出大门以后又以回家锁室内的门为由往家里走,趁执行法官不注意,爬上家里平房的梯子,并从两米多高的墙上跳下,被负责外围的干警抓了个正着。经过训诫后,冷某某意识刚自己的错误,并对跳墙的危险举动感到后悔。
在拘传后,冷某某主动缴纳了20000元的案款,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
9月22日上午九点,执行法官和胶州公证处人员、开锁公司的人员、胶州某小区的物业人员,在胶州中云办事处某小区对被执行人高某的房屋进行强行开锁并进行实地调查。
2014年高某因琐事将张某某刺伤,张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高某在事发后死亡。张某某亲属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判令被告高某亲属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经济损失共计710000元。因被告高某亲属未履行法定义务,原告张某某亲属向我院立案执行,经传唤被执行人高某亲属,高某亲属称其均放弃继承,也不承担高某生前造成的赔偿责任。
经法院调查发现高某生前曾购买了某小区的房屋一套,因案件发生后尚未交付,但现开发商已将钥匙交付给高某亲属,我院遂要求高某亲属配合将该套房屋钥匙交到法院,但高某亲属并不配合,经合议庭研究,我院遂联合公证处等人员对该房屋进行强行开锁进行调查,调查完毕后对该房屋进入司法评估、拍卖程序,以保证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本次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10人,其中8人达成和解,查封车辆1台,调查房屋2套,2名被执行人被司法拘留,执结标的19.5万元。
责任编辑: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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